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一妻多夫制
释义

§ 概述

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是一种仅占世界婚姻总量1%的奇特婚俗与家庭制度,在我国,至今还保留在藏族、珞巴族、门巴族以及一部分纳西族中.

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与一夫多妻制都被认为是人类婚姻的例外形式,并不是普遍流行的。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①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②朋友共妻。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规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一说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说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 ——摘自《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

复偶婚除一夫多妻外,又有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此种婚姻型式即系一妇同时可与数个男子有合法婚姻关系,亦为社会文化所允许。唯行此种婚姻制度者,极为少有。

多夫制似较多行之於母系社会。此制一妻有数个丈夫,其中一人为正夫,其馀为副夫。性权利通常经由正夫及妻同意後,由正夫分配行使。男子除分享其妻之性权利外,也可能要求把自己所生之子女归在自己名下。子女则可分别向其生父要求财产权益。另外,所有子女对其母亲所有之财产享有同等权益。

行一妻多夫制之社会通常行兄弟共妻制。为维护两族间之既存关系,并保存全族人之权益,妻之夫死亡,以其夫之兄弟为夫。在此制中,夫之兄弟有责任纳寡嫂为室,所生子女视为死者之子女。另一情形则为:与寡嫂结婚,子女则在自己名下。此与前者不同。

一妻多夫制有行兄弟共妻者,亦有非兄弟共妻者。

复偶婚亦有多夫多妻之共同婚,为初民社会中数夫或数妻之共同团体。两个男子与两个以上女子之婚制,乃极为罕见之婚姻型式,亦从未成为一种主要型式。如果有之,亦仅为适应当地当时之一种权宜办法

§ 我国藏族的一妻多夫制探秘

藏族这个男性彪捍勇猛的民族,在古代曾是女性中心社会!这个社会最初发生于中亚之游牧部落,并随游牧部落的固驻一区,而成为女性中心的国家。游牧部落,因为居无屏障,容易受外敌侵袭。所以壮健男子保卫家族,管理牲畜帐幕则委托于妇女与老弱。在对偶婚姻制度尚未严格建立以前,这样社会的妇女,为何具有战胜一切的魔力,缘由有三点:

(一)以性的关系,使男子颠倒。

(二)以掌握衣食资粮之关系,使全群男性无形中受羁勒。

(三)以乳哺婴孩之关系,博全群爱护。

这样自然形成为女性中心之制度。因女性一般柔弱,缺乏控制多数的力量。因此只有当其群体发展到十分盛大,常须与他族争战时,才会有男子势力崛起为王,改造为男性中心之社会。假设这个社会长久沉滞于渺小、孤立、和平、幽静之中,那么此女性中心制度可能延续到很久。在西藏冈底斯附近,是古代为女性中心社会。它实际上是隋唐时代女国。隋唐迄宋各书之记载西方异国者,多曾志述“女国”,或称“东女国”。它的部位就在在现在的西藏境内。

西藏一妻多夫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这是保护家庭财产不分散的一种办法。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下,几个男丁分家后会造成家中财产的分割,减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也会使家中劳动力缺乏,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

§ “东女国”和苏毗王国

吐蕃时期(公元7-9世纪),昌都地区是著名的东女国和苏毗王国的所在地。据《旧唐书》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蛮西南蛮传》 记载:“东女国,西羌之别称,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行。有大小八十余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以渡。”我国著名藏学家任乃强先生考证也称,今昌都一带为东女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至此今日在昌都地区还可以看到吐蕃东女国和苏毗王国文化的痕迹。

唐朝时候丹巴曾属东女国。东女国人著“缁衣”,首饰多用各种珠宝,华贵富丽。其记载与今丹巴一带妇女装束相似,至今丹巴藏族妇女的服饰不管多么漂亮,多么变化多端,其色彩基调仍以黑色为主。

《西域图记》《隋书》《大唐西域记》《北史》《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通典》《旧唐书》《新唐书》《太平寰宇记》《资治通鉴》都有多多处有收录女国的文字记载。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东女国”的传闻。《西游记》第54回曾描写过一个大名鼎鼎的“西梁女国”。翻开玄奘亲撰的《大唐西域记》卷四,发现他记录一个“大雪山中”的“东女国”(也叫“苏伐剌拿瞿呾罗国”),玄奘称此国“世以女为王,因以女称国”,并且特别提到东女国“东接吐蕃国”。

从藏史《贤者喜宴》《西藏王臣记》《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可以查找到吐蕃以前子从母姓的历史记述,在西藏,喜马拉雅山诸峰全是女神,遍布藏区的大地之神(即十二丹玛)也是女神。可见藏族是一个神化和崇尚女神的民族,一首藏族民歌向春季女神发出了这样的请求:“春季的庄稼女神啊/请赐给我们土水风火吧/我这藏红花呀/正要扎下根啦”。当人们拜倒在女神足下的时候,也许已经隐约透露出藏民族对其史前母系时代的集体追忆,更容易让人在想象中去浮现逝去不见踪影的“东女国”。

在今天的藏区,仍然保存着“一妻多夫”及招赘女婿上门的婚姻制度,和“舅权”至上的婚姻礼俗;女性在家族中起着支配作用。

西藏多山,大型轿无法通过崎岖的山路,小型轿适用于山区长途远行。它被抬起时,座位向后微仰,使乘坐者感到舒适安全。

扎坝一妻多夫实考

“扎坝就有可能是‘东女国’80余城的一个。”任新建研究员通过长期研究和实地考察发现,东女国的中心在今天四川甘孜州的丹巴县至道孚县一带,也属于党项羌。扎坝也在这个东女国的范围内。由于地处峡谷,与外界隔绝,因而古老习俗得以保留。比如扎坝人住碉楼,就与东女国人住高楼相印证;而扎坝家庭以母亲为主的母系氏族残留,更是东女国以女为王的写照。

扎坝人是历史上失踪的有名的东女国的一个部落残余。保留着古党项羌的语言和东女国的习俗。

舅舅当权和搞不清楚父亲

“在扎坝,家庭的核心是母亲,各种家务事及农活均由妇女完成;舅舅掌权,大小事情必须经舅舅同意或由舅舅做出决定,小孩子也由舅舅养。”扎坝区工委主任泽仁彭措说,扎坝家庭人口众多,关系复杂,连他也只了解了一个大概。

这并非是这位当工委主任的不体察民情,工作疏忽,而是的确这家庭成员的关系有点复杂,甚至连家庭成员自己都不太清楚。扎拖乡的阿夏拉就说,如此复杂的关系,他自己有时都会搞糊涂。至于,他在外面还有多少个兄弟和妹妹,“也许只有天知道”。“我们6个兄弟都在外面一妻多夫,家里的5个侄儿侄女都是我三个妹妹一妻多夫的。”阿拉夏说。

“我还好,至少还晓得我的父亲嘛,好多人都搞不清楚自己的父亲是谁。”他指着他旁边的舌本安克说,“他的几个兄弟,好像都不是一个父亲生的。”

“飞檐走壁”的爱情

碉楼

在扎坝,青年男女到了一定年龄,就要谈恋爱找“甲依”(相好)。找到了甲依,但必须经受“杜苟”(爬墙)的考验。只有男方爬进了女方的房间,才能得到女方的爱和接纳。从此以后,女方家不再闩门,也不干涉,进出犹如自家。也不是所有扎坝小伙子都是爬墙高手,有些爬墙者,由于技术不过硬,在爬墙中途掉下摔死或致残。但爬不上去,也只能望墙兴叹,与意中人无缘。若要强行求爱,将会被打得鼻青脸肿驱逐出碉楼。

藏族民居,想找相好的,得爬上去!

笔直平整而且陡峭的墙体真能徒手爬上去?而且,10米高的楼只需要4-5分钟?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舌本安克才有些拘束地当着众人的面展示了他的爬墙技艺。只见,他先用左手卡进墙体的仅能容下3只手指的小缝隙,然后用右手向前探测,在右手2只手指卡实时,他的身体开始腾空,就这样,象一只猴子一样,他左右两手交替上行,很快便上升到约4米高的第一层楼。而当他上升到最高4层的窗户时,我们看了一下时间,仅花去了4分10秒!真的象一只灵巧的猴子!

真的是眼见为实,这就是飞檐走壁的爱情;也只有爱情的力量才能让扎坝的众多小伙子练就这身功夫。

一妻多夫为哪般?为了保存家庭财产!

女性要承担整个家庭的农业种植、牲畜喂养和挤奶等工作和全部的家务事

“一妻多夫是因为要保持财产的不外流”。作为扎坝地区最有知识的人,茨珠曲佩老人曾经在文革后期在重庆西南师范大学上过大学,也曾是扎坝中心小学校的校长,现在是扎坝地区的文教干事。在当地,他很受人尊敬。

在解释为什么有一妻多夫现象时,他认为,在这个贫穷而闭塞的峡谷地区,由于土地和耕地面积少,一个家庭就不能无限的分裂。通过一妻多夫的方式,可以杜绝家里财产的外流。“如果一个家庭有三个孩子都各自娶妻生子 ,势必会重新组建家庭,重新修建碉楼,置办生活用具,这是这个地区的人所无法承受的”。“母亲在家里的绝对权威不容更改,如果引进另外人家的一个女子,势必会改变这种格局。”茨珠老师同时认为,与这个地区尊敬母亲,保留了一部分母系氏族传统有关。

“从生产力上讲,在扎坝,女性的工作量要比男性大得多。”茨珠老师向我们介绍,当地女性除了要承担全部的家务事外,整个家庭的农业种植、牲畜喂养和挤奶等工作都是由母亲来完成。而男性主要从事副业,修房子、缝纫什么的。

四川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四川康藏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新建基本同意茨珠老师的观点。他认为,母系氏族是人类在生产力还不发达的时候所必经的一个社会阶段,是以直系血缘来维系的家庭关系。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母系社会逐渐被父系社会所取代。但是,在一些生产力不很发达的地区,与外界交流几乎隔绝的地区,有可能这种母系社会得以保存,扎坝就是一个典型。

在其他实行一妻多夫制度的地方,例如昌都,农牧民对一妻多夫婚持肯定的态度,特别是在一妻多夫家庭较多的地区,大受人们的称道。主要认为几兄弟娶一个妻子,不但家庭财产不分散,而且家里男人多,有的做生意,有的干农活,有的放牧,家里会越来越兴旺,越来越富裕。而且兄弟不分家,亲人团聚,家人和睦相处,再好不过了。这样的说法不仅在昌都,在玉树甘孜也大致相同。基于这种说法,一些学者进一步分析,认为以前康区生产生活水平低下,财产积累不易,特别珍惜,加上劳役多,劳动力缺乏,因此实行多夫制。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也较少争议。这里还需强调,老百姓的这种看法十分重要,是这种婚姻家庭广泛存在的基础。

一妻多夫家庭的内部关系

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但在康区最主要、最普遍、占绝大多数的为兄弟共妻。解放前,谭英华先生在今甘孜地区境内调查的45户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44户,共101名男子,平均每户均2.3人,非兄弟共妻家庭1户,丈夫2人。

一妻多夫家庭以而兄弟共妻为普遍,其次为三兄弟共妻。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只是极个别现象,在昌都丁青县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县妥坝乡9户一妻多夫家庭,一妻二夫7户,占78%,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户,分别占11%。

一妻多夫 如何娶亲?

康区藏族的婚姻既有娶妻婚,也有入婚。但一妻多夫家庭均为娶妻婚,尚未发现可几兄弟入女方家的情况。其婚礼习俗与一夫一妻的娶妻婚相同。由于多夫,在提亲时,有的要明确说明是几兄弟娶妻,也有的不说明。举行婚礼时,有三种不同的情况,较多的一种是一人为代表参加婚礼,这种情况大多是长兄为代表娶妻,以后弟弟们逐渐长到后,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从名誉上丈夫变成事实上的丈夫,完成共夫家庭。当然也有少数的例外,代表者不一定长兄。如类乌齐县有一户兄弟共妻,哥哥是跛子,结婚时由弟弟代表婚礼。第二种为兄弟们均参加婚礼娶妻。如丁青县丁青村的布吉兄弟俩,参加婚礼时兄弟并排坐在一起,妻子坐在旁边。第三种为部分兄弟参加婚礼。如丁青宗色扎部落的泽丁扎巴结婚时,父亲为他们三兄弟娶一妻,但他年龄还小,只有两个哥哥参加了婚礼。结婚时究竟采取哪一种方式,主要视其具体情况而定,如兄弟的多少,兄弟间年龄大小的差异程度,长兄弟与新娘年龄差距,等等,而且同一家庭不同代的人之间也有差异。如布吉是兄弟俩参加婚礼,但他们的儿子当代表。

一妻多夫 孩子如何叫爸爸?

一妻多夫家庭子女对父亲的关系,从称谓可见一斑。一种是称大哥为爸爸,其余为叔叔。在芒康还有称大哥为爸爸,其余的依次为大叔、二叔、三叔的。如果大哥去世,则可称二哥为爸爸。另一种则不加区别,几个丈夫均被一概称作爸爸,这两种不同的称呼方法,有时还共存于同一村庄,如丁青县丁青村就是这样。不同的称呼方法仅仅是一种习惯,并不意味着子女真正是谁的。在昌都调查过的几户家庭的父亲们没有设想过子女中谁是自己的,谁是其他人(哥哥或弟弟的),反正这个家庭的子女,均是自己的子女,一视同仁。反之子女也一样,对父亲们也一视同仁,也不知真正的生身父亲是谁。子女的所属,从家庭的角度看待的,而不是强调个人。这种习惯也有利于家庭的和睦。

对丈夫们必须一视同仁,不能偏爱

多夫家庭的夫妻关系也有特点。在昌都,对多夫家庭的妻子,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评价标准,如果能搞好几兄弟的团结又孝顺父母,一家和睦相处,则认为很贤惠,受到舆论的称赞。反之,如果弟兄婚后闹着要分家,则说妻子偏心,会受到舆论的指责。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大家都知晓。

女人在婚后会有长者告戒对丈夫们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某一人,如贡觉县丁卡村的松那讲,她与四兄弟结婚,婚后老人对她讲,对几兄弟要平等相待,搞好团结。因此对多夫的妻子来说,也把这一点看得很重要。搞好团结,除日常生活方面外,与一夫一妻家庭不同之处就是要处理好与丈夫们的性关系。

丁青县丁青村的阿巴与卢呻两兄弟结婚,她自己讲,两兄弟都不错,哥哥老实忠厚,对人好,弟弟年轻伶俐,相对而言她较喜欢弟弟,但在日常生活中对两兄弟一样对待,在性生活上也不偏心,尽量满足,两兄弟对她也很好,身体不舒服时很体谅,家庭十分和睦。

一妻多夫如何夫妻同房?

夫妻同房,以前的资料记载一般是丈夫在门口放置一个信物表示,其他丈夫就会自然回避。

在昌都调查,则有一种新的方法。有的家庭,丈夫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并不需要任何明显的方法,自然而然就会知道兄弟中谁与妻子同房,如睡觉时兄弟不在,去了妻子房中或睡觉后兄弟离去等。因每天在一起生活,从一些细微的举动既可知晓,于是其他的丈夫自觉回避。

在一些具体的生活方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总会有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不像某些制度那样规范,整齐划一。

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劳动分工

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人说较高,有人说较低。从昌都调查的情况看,在家庭中妻子处于一种自然的、正常的地位、既没有明显的男尊女卑,也没有女尊男卑之类的文化习俗。但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却有大致的分工。在一妻多夫家庭,几个丈夫在务农、放牧或经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有一定的侧重,但不严格。不同的家庭根据各自的特点,既有临时的分工,也有长期的侧重。

如芒康县嘎妥镇的土登央培家就较典型。家长土登央培主管家庭经济及家务安排等,妻子玉罗主要做家务事、做饭、带孙女。三个儿子娶仁青曲珍为妻。大儿子主要做生意,二儿子主要干农活(主要是较重的农活,如运肥、运庄稼、梨地、运柴火等),三儿子搞长、短途运输,仁青曲珍主要做一些轻的农活(如下种、田间管理、收割等)。根据各自的特点,有大体的划分。这是生产经营活动较复杂多样的家庭,工种多,分工也较细。而其他主要经营农牧业的家庭则没这么复杂。大体还是妻子干家务活,带小孩子和做较轻的农牧活,而丈夫们主要是干较重的农牧活及出售农牧产品等对外经济活动,其分工的基础主要是根据年龄和性别特点进行的,并不特别歧视妻子,妻子也没有特别权力。

浩淼的西藏大地,蕴涵无穷神秘

昌都藏族传统基层社会的整合主要靠的是宗教和地缘组织,没有普遍的、以血缘亲属为纽带的氏族组织(三岩等地的帕措组织除外),普通的农牧民对世系的追溯往往只能说道爷爷辈,或曾祖父辈,再往上能说清的人就很少了。家族的世系观念不强。

在家庭中对子女并不存在嫡蔗的区分,一视同仁。非婚生孩子也一样,在社会上也不受歧视。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继承权上。对普遍农牧民而言,继承权主要是家庭财产的继承。一般的习惯,儿女长大后或分家,或结婚离家,家庭财产的划分主要是按在家的人口计算,大多数是每人一份(有的地方给父母多一点)。子女,包括一直在家生活的非婚生子,均是同等的,没有厚此薄彼的制度。如果家里子女多,最后父母留谁在家,也没有制度性的传统。父母觉得谁孝顺,谁能干,而本人又愿意留在家里,则留谁。

对于头人而言,继承权除财产外,还存在头人地位的继承,这一点对儿子而言,同样是平等的,不存在长幼的区别,非婚生子也可继承。如丁青宗色扎部落头人泽丁扎巴讲,当时他手下的根保尼扎彭措的妻子没有生男孩。旗子听说尼扎彭措有一个非婚生的孩子,经证实后,主动将孩子接回家,还当上了根保。另一个定本,与妻子生有一子,孩子长大后去拉萨当了喇嘛不回家了,妻子于是将定本在外的非婚生子接回继承家业。正是这样的习惯为一妻多夫制家庭妥善解决子女问题提供了传统的文化基础。

如上所述,一妻多夫家庭的丈夫们对家中子女,在所调查的家庭中,丈夫们并没有刻意弄清谁是自己的子女,谁是兄长(或弟弟)的子女。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中,弄清这一点并不重要。而社会上对多夫家庭的子女的看法也是“以家为单位的,外人称其子女也是某家的子女,而不是称某人的子女”。换言之,如果一种文化特别强调男子本人的世系传承的话,单这一点就会使多夫家庭难以存续。

§ 尼泊尔的一妻多夫

在尼泊尔的洪拉山区,女人可以同时拥有好几个一母同胞的兄弟作为丈夫,但婚姻却和爱情、忠贞无关,对于女人来说,是幸还是不幸?

为了财富,兄弟共享一妻 一妻多夫制

“这么说你居然不跟汤姆的哥哥睡觉?他不好么?” 21岁的清玲·赞戈莫放下手中的镰刀,从麦田里转过身来,奇怪地问我。“噢不”,我试图解释,“我也很喜欢汤姆的双胞胎哥哥,但是我们的风俗不一样。如果我和鲍勃乱来的话,汤姆会很不高兴的。”

“那汤姆不在的时候呢?”她疑惑地接着问。我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汤姆森·凯利,这些照片的摄影师,就是我的丈夫。但我们来到的地方是尼泊尔西北部的洪拉山区,对自古便奉行一妻多夫制度的当地人,很难去理解“专一浪漫的爱情”这回事儿。我只能尽量比划,“嗯,我爱汤姆,对他有特别的感情,他是我最亲近的人…”但这些,在嫁给了三兄弟的清玲听来,必然是另外一种意思。在这里,只爱一个人,是自私、贪婪的罪恶表现,是应该为之惭愧悔恨的情感。

这种貌似以女性为中心的婚姻制度,在世界各地的一些民族中都仍然存在,如我国的部分藏族人、印度南部的托达人、斯里兰卡的僧伽罗人、美洲的某些爱斯基摩人、印第安人、阿留申人等。生活在这里的尼泊尔宁巴人,祖先就是自亚洲的大平原迁徙至洪拉山谷的藏族。他们从祖先那里学会了放牧和贸易,再加上土地耕种,构成了传统宁巴人的主要经济要素,同时也保留了祖先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制度。当时游牧部落驻扎下来,因为居无屏障,容易受外敌侵袭,男子保卫家园,女子则负责掌管家庭。过去的母权文化演变至今,便形成了一妻多夫制,并且这些“夫”全是亲兄弟。

在当地,众多兄弟迎娶一个新娘的婚礼上,新娘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只是男方大摆宴席显示财富,也是男人们吃吃喝喝、唱歌跳舞找乐子的好机会。

一妻多夫制 塔瑞拉嫁给了洛伯桑家的五兄弟,年龄分别是26、22、21、15、5岁。中间的是老三索纳姆,几年后他喜欢上了清玲·赞戈莫,与塔瑞拉离婚,兄弟五人再同时迎娶他看中的新娘。

还是当地商人麦拉·戴的解释最直接:“有一、两个丈夫在外放牧或做买卖,家里就可以还留着一个照顾老婆,”拥有4个儿子的麦拉认为一妻多夫制是给女人的福利,“如果一个丈夫抛弃了她,没关系 ,还有他的兄弟呢。”

人类学家认为,一妻多夫制可以控制人口增长(是否属实不敢确认,在临近的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印度人聚居地Tey村,人口增长率与宁巴其实相同),并且在遗产继承方面因所分的份数减少从而可增加每份价值,避免家庭财富的流失。

宁巴人的确觉得他们比邻村的印度人富裕得多。麦拉·戴说:“如果让我这么多的儿子各自成家分地,那我们家一定和Tey村的印度人一样穷了。” “就因为我们四兄弟不分家,分享一个老婆一个家,我们才成了有钱人。”长子达瓦连连点头,“现在这样明确分工多好,有人耕地,有人放牧,有人做买卖,我们必须在一起。要是各走各的路,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当然,保证财富的前提是不起内讧不分家。因此,如果早晨弟弟来找他,要求晚上和“嫂子”或者说“妻子”同床,他都必须答应,否则弟弟另娶一个媳妇,家产田地就保不住了。

一妻多夫制

嫁给五兄弟的12岁新娘

一妻多夫制中最理想的妻子形象是:服从所有丈夫的意愿,从不表示出自己的欲望,从不做任何引起夫妻争端的事情。同时,与每个丈夫至少要生一个孩子——否则,会有丈夫指责该媳妇厚此薄彼(通常由当事人来宣布孩子的父亲是谁)。我问清玲:“如果和其中一个同床的次数多了,其他丈夫会不会嫉妒?”清玲回答说:“可他们是兄弟啊,兄弟是不会嫉妒的。”

我不信,在我的追问下,清玲脸红了,她笑了一会儿说:“好吧,我承认,如果你非常爱其中一个,别人是会有一小点嫉妒的。所以我们通常到了半夜才做爱,若是刚睡下或是起床前,旁人会听见。”

我和汤姆第一次见到清玲和其他洪拉村民是在十多年前。那时我们受邀参加一个12岁女孩子塔瑞拉的婚礼,她同时嫁给了当地富翁,洛伯桑家的五兄弟,年龄分别为26、22、21、15,还有一个最小的,5岁。塔瑞拉的父亲看上了洛伯桑家的富裕殷实,老洛伯桑则觉得12岁正好适合这几个年龄跨度大的儿子,这桩婚姻就在各自的小算盘中开始了。

汤姆忙着拍照,和新郎们的亲戚碰杯道喜,我则和女人们扎堆聊天。洛伯桑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老想和那个小新娘聊天,她的地位远远比不上在座的众多叔叔大爷们。婚礼连摆了5天5夜的流水席,相当排场,但很明显,这并不属于12岁的小新娘,而是男家显摆财富的好机会。

小小的新娘倒也明艳照人,一袭银色锦缎长袍,装饰着绿松石的头冠垂下银色面纱——所有行头都是代代相传。毕竟还是个小姑娘,同所有12岁的女孩一样,当我问起“你一定会喜欢你喜欢自己的丈夫们吗?”,塔瑞拉只是害羞地捂着嘴笑,她都不怎么认识这五个人呢。对她来说,婚礼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至还没有发育的小女孩在婚礼结束后暂时先回父母家,直至月经初潮后再返回夫家。当时也是初次见面的清玲告诉我:“我们女人是不能说出来心里感觉的,这不是我们这里的风俗。”

不牢靠的婚姻制度

几年后当我和汤姆回到洪拉时,发现清玲和塔瑞拉同时遇到婚姻问题。塔瑞拉的丈夫,排行老三的索纳姆爱上了清玲,而清玲也因为与丈夫们相处得不快乐,家务繁重婆媳关系紧张而离开夫家,与索纳姆私奔至加德满都。六个月后,几个家庭重新排列组合了一下。

“我得说服我的兄弟和父母,清玲比我们现在的老婆塔瑞拉强多了。”索纳姆说。最后他成功了,老洛伯桑不得不付给清玲前夫们25,000卢比(约 555美元)的赔偿金,比起当地平均年收入的3600(约80美元)卢比来说,的确是一笔可观的安置费。塔瑞拉回到娘家,不久又出嫁了。 一妻多夫制

清玲离开了原来的婆家,嫁给了洛伯桑兄弟们。在这两家兄弟家,生儿育女都是她的重要工作。兄弟共妻制度里的女人被要求对所有的丈夫一视同仁,包括要为每个人生孩子,尽管孩子的父亲是谁都是当事人自己说了算。

清玲虽说如愿以偿地嫁了一个如意郎君,却没有因此万事大吉,不仅顺便搭上了洛伯桑家的其他四兄弟,与索纳姆相爱,新婚夜却不能与之共度。“我们的习俗是第一夜要留给长子。”洛伯桑告诉我。于是,与清玲入洞房的是大哥巴哈杜尔。

过了些日子,我故意逗逗清玲这个大胆的女孩:“到底喜欢新丈夫什么地方?谁在床上是最棒的?”清玲笑了:“我一样喜欢他们。女人不喜欢做爱,很疼的。不过我可以选,如果不喜欢哪个兄弟,我就喊‘不,不,我不要。’我们每天要做好多活,累得半死,我才没心情做爱呢。”

婚姻的不稳定在一妻多夫的宁巴人中并不罕见。例如麦拉·戴,他本来和两个弟弟共有一个老婆,谁知小弟弟爱上了小姨子,现在的婚姻状况是三兄弟和两姐妹成了一家人。清玲觉得一家有两个老婆可不是什么好事:“女人和兄弟不一样,她们会为给自己的孩子争最好的食物衣服打架的。”

除此之外,还有不忠的问题。有时外遇是一种策略:若女人感觉到丈夫们开始对她不满意了,她会赶紧给自己找个情人,一旦离婚,马上有下家接上。但更多时候,外遇的理由很简单。麦拉·戴的妻子说:“男人们不在家的时候我们当然找别人了,因为男人们也对我们不忠。”男人则大言不惭解释地说,“我们不忠是有原因的。一妻多夫还是有问题,女人在兄弟中嚼舌头,搬弄是非,挑起男人们的敌意。”

尽管婚外情很普遍,但一旦被发现,男女双方都会受到严惩,男人要给女方众多的丈夫交一大笔罚金,女人则当众受刑并被逐出家门。“我知道我那些丈夫们也不老实,”清玲说,“可我什么都做不了,也不能生气,不然会挨打。而不忠的女人挨了打还要遭遇离弃。”

和相邻的Tey村比,清玲还是有些优越感。Tey村的女人早早结婚,而且大多嫁给比自己老很多的男人,结果到了30岁,几乎一半都成了寡妇,又得遵循风俗不能再嫁,于是她们只有很短的生育期,独居的生活也格外艰辛。

但还是有年轻的宁巴女人不仅仅满足于此。“一妻多夫制一点都不好,女人太辛苦了,既要照顾家庭,还要平衡和那么多男人的关系。”清玲的小姑子娜姆多颇为冷静,24岁仍未出嫁的她在当地算是个高龄未婚女子了,她在等待,因为“我只想嫁个有钱还有趣的人。” 希望有一天,她的梦想可以最终实现。

§ 世界上那个国家实行一妻多夫制?

1.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

2.一妻多夫的婚俗在斯里兰卡的历史上曾盛行一时,目前,在中部山区还依然存在。

3.云南著名的走婚部落泸沽湖不再孤单――走婚、一妻多夫,“大香格里拉”雅砻江流域的一些藏族村寨将女性文化时期的婚俗顽强保留下来。

4.还有美国的摩门教徒,不但允许一夫多妻,而且允许一妻多夫 。

5.非洲的塞内加尔、斯威士兰等。

6.我们的邻居泰国也是一夫多妻。

7.还有美国的摩门教徒,不但允许一夫多妻,而且允许一妻多夫 。

8.一些阿拉伯国家、阿联酋、沙特、卡塔尔等。

§ 争议

现今的非洲大陆,许多国家都实行一夫多妻制。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一夫多妻制越来越成为有争议的话题,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象突尼斯这样的非洲阿拉伯国家很早就从法律上取消了一夫多妻制,贝宁这样的黑非洲国家前不久也宣布取消了这一落后的制度。

|

塞内加尔是一个被西方看作民主实行较好的国家,但却是个一夫多妻制比较顽固的国家。塞内加尔总统瓦德2000年在通过新宪法之前虽然提出了许多有关妇女解放的条款,但拒绝取消一夫多妻制,并认为它是“不能禁止”的“古老传统”。更有甚之,在非洲,还有公开为一夫多妻制辩护的国家元首。比如,当联合国2003年的一份报告指出斯威士兰爱滋病毒携带者太多的原因之一是一夫多妻制时,该国的国王姆斯瓦蒂三世竟然公开在电视台出来唱反调。原来,一夫多妻制在这个国家是完全合法的,男人娶几个老婆都可以。这位今年才37岁的姆斯瓦蒂三世国王从18岁第一次结婚至今,已经有了9个老婆和两个“未婚妻”。而他的父亲老国王索忽扎,根据他正式的自传,在1921年至1982年统治期间,一共娶了120个妻子。由于斯威士兰百姓中的爱滋病携带者接近人口的40%,是非洲最高的,因此该国国王的讲话让国内外一片震惊。据非洲网了解,在现在的非洲许多国家的政府中,实行一夫多妻制的部长不少,甚至个别国家的总统也是一夫多妻。

一夫多妻制

在西方人的心目中,或许最引以为异的是伊斯兰容许一夫多妻制。首先需要澄清的是,伊斯兰教并不认为一夫多妻制是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可的制度。穆圣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只有一个妻子。他二十五岁娶了卡蒂嘉(Khadija),直到他五十岁那年卡蒂嘉逝世为止,他都是奉行一夫一妻制的。

一夫一妻制才是正常的,一夫多妻制只能算是例外。

不过,我们可以这么说,虽然一夫多妻制曾在某些时候及某些地区被人们所滥用,但在某些情况,它实在有它的好处。在若干情况下,它可能会是一种折衷的婚姻制度;在另一些情况下,它可能是具有积极作用的好安排。

最明显的例子是在战乱的时候,许多妇女的丈夫或爱人都会战死沙场,她们便会无人照顾。我们可以回顾一下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引致数以百万计的妇女失去了丈夫或爱人,使她们和子女都绝了入息来源,没人照顾和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仍坚持每个男人只准娶一个妻子,那么数以百万计无依无靠的女人又怎样呢?她们是没有希望会得到丈夫的。说得率直一点,她们如要保持贞操,会老而无子,孤寡一生;如果她们甘愿做人的情妇,她不会得到法律上认可的权利,她的儿女也只能以私生子视之,得不到保障。大多数女人都不会喜欢这两种途径的,无论如何,她们总希望有合法的丈夫和家庭,得到安全的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一夫多妻制不失为一个折衷的办法。她们需要面对现实,宁愿几个女人共事一夫,也不想完全没有丈夫。形势如果有此需要,那么确立一种获得公众认许的一夫多妻制,不是比偷偷摸摸,瞒着第一位妻室去养情妇好吗?

无可否认养情妇式的一夫多妻制在欧美是普遍存在的,所不同者在于西方人对他的情妇及情妇所生的子女并没有法定的义务,而穆斯林丈夫对他的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妻室及她们所生的子女有着完全的法定义务。

除了战祸的环境之外,还有其他的情况,可以看到伊斯兰的一夫多妻制是一较佳的制度。例如第一位妻室残废了或者身染慢性疾病。当然有些男子是可以忍受这些情况的,但我们不能否认这确有潜在的危险。在若干情况下,第二次结婚可能是三方面都认为是可接受的办法。

有些情况是妻室全无生养,而做丈夫的却很想有孩子。根据西方的法律,如果太太没有生养,做丈夫的是毫无办法的,他只好忍受没有子嗣的命运,不然他便唯有跟太太离婚以便另娶他人。但如一夫多妻制获得认可,经有关各人同意再结一次婚,那么离婚的是便可避免。

还有些情况是婚姻触礁,做丈夫的爱上了另外的女人。这种事情时有所闻,一般称为三角恋爱。根据西方的法律,如果丈夫不跟第一位妻室离婚,他是不能跟第二位结婚的。但第一位妻室可能不希望离婚,她可能不再爱她的丈夫,但仍可能会尊重他~为了维系家庭,得到保障,为了她自己和儿女。同样第二个女人也未必想破坏男人的第一个家。发生这些情况的时候,有关男女自然会认识到一夫多妻制的好处,因为离婚或偷偷摸摸的养情妇都不是解决事情的好办法。

之所以提出以上的例子,是因多数的西方人都有一种错觉,一心只想着一夫多妻制代表了齐人之福,享不尽温柔美艳,而不去考虑其有用的一面~替西方的社会问题带来可行的解决方法。我说了这么一大堆,目的并非鼓吹一夫多妻制,并非叫人们去滥用这个制度,而是希望人们在未认识清楚它的作用之前,不要胡乱去加以谴责,因为这种制度,亦可能会对社会有所裨益。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7: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