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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新小说》
释义

§ 期刊简介

《新小说》插图

近代小说杂志期刊。梁启超主编。月刊。光绪二十八年十月(1902)创刊于日本横滨,第 2年起,迁移至上海,由广智分局发行1年,共出24期。

《新小说》是中国最早专载小说的期刊。在创刊号上,梁启超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极力强调小说与改良社会的关系,认为“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它对晚清小说理论的探讨、小说创作的繁荣、翻译小说的兴起,以及对中国古典小说的新认识、新评价,都起了积极的作用。改良派人物严复、夏曾佑、康有为等,都很重视、赞扬小说,以梁启超这篇论文的影响最大。所载小说,主要为创作,亦有译篇。它以内容分类登载,有历史小说、政治小说、科学小说、哲理小说、冒险小说、侦探小说,后又续增语怪小说、法律小说、外交小说、写情小说、社会小说、劄记小说、传奇小说等等。小说之外,亦载有戏曲、地方戏、笑话、杂记、杂歌谣等。所载作品,内容无所不有,特别是各期小说,丰富了读者的知识见闻,增长了历史社会的了解。经梁启超的大力提倡,提高了小说的文学地位和价值,引起了广大社会阶层对小说的重视和兴趣。在《新小说》上,有梁氏自作的《新中国未来记》,吴沃尧的《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九命奇冤》、《电术奇谈》等。[1]

§ 刊行背景

《新小說》创刊号由新小说社于光绪28年(1902)日本横滨出版。

清朝末年,中国开始进入使用近代印刷技术的报刊时代。报纸和杂志在清末民初蓬勃发展,成为其时文化的主要载体和传播媒介。1902年,梁启超亡命日本时在横滨创办小说杂志《新小说》,象征了一个文艺杂志时代的来临,也标志着中国小说从古代向现代转型的开始。作为我国第一份具有现代色彩的小说杂志,《新小说》开创了一个以机器复制、报刊连载为主要特征的文艺杂志的时代,为中国小说的发表和传播寻找到了一条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途径,并直接促成了二十世纪初期报章小说繁盛一时的崭新局面。今年(2010年)是《新小说》创刊100周年,也可以说是中国小说从传统走上现代化道路的100周年。笔者不揣愚陋,愿将所知道的有关《新小说》创办刊行的情况略述如下,以促进对《新小说》以及中国近代小说的进一步研究,并作为对《新小说》创刊100周年的纪念。

《新小说》是中国第一份以“小说”命名的文学期刊,也是继《海上奇书》之后第一份具有近代色彩的小说杂志。它于清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十五日(1902.11.14)创刊,在日本横滨出版,由新民丛报社活版部印刷,新小说社发行。第二卷起迁至上海,改由广智书局发行。编辑兼发行者署赵毓林,实为梁启超所主持。主要作(译)者有梁启超、罗普、周桂笙、吴趼人等。初为月刊,从第4期起经常脱期,前后延续了5年多,大约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停刊,共出2卷24号。内容以刊载小说为主,兼及文艺理论、剧本、诗与歌谣、笔记等,先后登载著译小说26种,戏曲10种,歌谣25题,文艺论文4篇,《小说丛话》14次,人物、风景画55幅,“杂记”、“杂录”若干。每期洋装180页,约合6万字左右(第二卷篇幅有所缩减,每期平均约为5万字),售价为每册日本通用银4角,中国通用银4角4分;半年6册,日本通用银2元2角,中国通用银2元4角;全年12册,日本通用银4元,中国通用银4元4角(1)。  《新小說》月刊创刊号由上海良友图书印刷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于民国24年(1935)。

《新小说》是继《清议报》、《新民丛报》之后,康、梁维新派在日本创办的又一份重要杂志。比起梁启超主持的其它刊物来,《新小说》创刊的准备工作做得尤其充分,决非一时心血来潮的产物。梁启超原计划在清光绪二十八年九月十五日(1902.10.16)出版《新小说》的创刊号,但因“所收相片图画未能齐集”(2),所以往后推迟了一个月,改期在十月十五日(1902.11.14)发行第一号 。而从此之前的三个月起,《新民丛报》上就连续登出署名“新小说社”的广告,为《新小说》的诞生大造舆论,如刊登在第十四号上的《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第十五号上的《新小说社广告》,第十五、十六号上的《征诗广告》,第十七号上的《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第一号要目豫告》,第十九号上的《〈新小说〉第一号目录全告》、《新小说社征文启》。从这一系列文章中可以看出,在《新小说》创刊前的几个月里,梁启超等人就已经对这份刊物的宗旨、内容和形式等作了很细致周详的规划,前几期上刊发的稿件已经基本准备就绪。因为新小说社同人基本上是《新民丛报》的原班人马,因此《新小说》创刊以后,也就理所当然地利用了《新民丛报》现成的发行网络,采用寄销等方式向社会发售。《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中即有“海内外各都会市镇,凡代派《新民丛报》之处,皆有本报寄售,欲阅者请各就近挂号”之语。《新民丛报》第二十一号(1902.11.30)所刊《新小说社广告》中也声明,它在国内各地的主要代派处为“上海总发行所广智书局,北京总发行所有正书局,广东总发行所开明书局,其余各代派处一依《新民丛报》。”《新小说》创刊前,《新民丛报》一直通过上海的广智书局向内地发行,因广智书局是康、梁维新派控制的出版机构(3),因此给予《新民丛报》以很优惠的条件,甚至连代销应得的二成提成也不要(4)《《新小说》创办后不久,“因该书局事务繁冗,未暇兼顾”,所以《新民丛报》又在上海四马路老巡捕房对面“特分设支店以为专售之所”,“并代理横滨《新小说》及发售广智书局书籍”(5)。《新民丛报》、《新小说》在日本东京的特约总代派处是小松原书店(6)。《新小说》创刊时,《新民丛报》在海内外已有代派处75处(7),到1903年初又增加到87处,除日本横滨外,范围包括东京、长畸,朝鲜仁川,国内上海、北京、天津、广州等44个地区(8)。因此《新小说》借了《新民丛报》的便利条件,发行速度和范围都很可观。例如,《新小说》于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十五日在日本横滨创刊,而远在广东嘉应州老家居住的黄遵宪因得了“汕头之洋务局中每有专人飞递”的便利,在十一月初八日就已看到该刊的第一号(9)。从横滨到上海,再由上海到汕头,最后送到黄遵宪手里,总共只用了二十多天的时间,这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简直可以算是神速。

与《新民丛报》一样,《新小说》创刊后社会上反响之热烈也大大出乎梁启超们的意料。《新小说》是梁启超“感情最为激烈”之时“专欲鼓吹革命”(10)的产物,创刊号上刊登的《新中国未来记》、《东欧女豪杰》等作品很能符合当时广大民众痛恨腐败政府、要求铲除专制统治的强烈的政治感情,因此,《新小说》创刊以来,尽管有个别人提出过批评(11),但总的来说是非常受社会欢迎的。第一号印出后不到半个月就已“销售殆磬”,不得不“加工急速再版”(12)。《新小说》上刊登的作品也屡屡被其它报刊所转载(如1904年6月27日创刊的《萃新报》第1—3期转载了《新小说》第2号上发表的《俄皇宫中之人鬼》,并标明“录自《新小说报》”;第4期转载了《新小说》第2号上发表的传奇《冥闹》;陈独秀主编的《安徽俗话报》第9期转载了《新小说》第8号上发表的《团匪祸》)。特别让梁启超感到欣慰的是,1902-1905年间,人境庐主人黄遵宪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与梁启超多次书信往还,给予《新小说》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当他看到《新小说》时,不禁拍案击节,大呼:“怪哉!怪哉!快哉!快哉!雄哉!大哉!崔嵬哉!何其神通,何其狡狯哉!彼中国唯一之文学之《新小说报》从何而来哉?东游之孙行者,拔一毫毛,千变万态,吾固信之。此新小说,此新题目,遽呈于吾前,实非吾心意所能及。未见其书,既使人目摇而神骇矣。吾辈钝根,即分一派出一话,已有举鼎膑绝之态,公乃竟有千手千眼,运此广长舌于中国学海中哉!具此本领,真可以造华严界矣”(13)。他说《新小说》“果然大佳,其感人处竟越《新民报》而上之矣”,对创刊号上刊载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世界末日记》和《东欧女豪杰》大加称赏,并且对刊物的内容和特色提出了中肯的意见(14)。此外,他还亲自给《新小说》写稿,将自己新作的诗歌《军歌》、《幼儿园上学歌》十首和《五禽言》五章寄给梁启超,在《新小说》“杂歌谣”栏目中刊出。以黄遵宪的学养和身份,能给予《新小说》这样的关注和称赞,充分说明了《新小说》在当时社会上引起的巨大震动及其大受欢迎的程度。梁启超后来也追忆道:“自是启超复专以宣传为业,为《新民丛报》、《新小说》等诸杂志,畅其旨义,国人竞喜读之,清庭虽严禁不能遏。每一册出,内地翻刻本辄十数”(15)。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新小说》各期发行的具体数字(《上海出版志》第三篇“期刊”中有《新小说》“每期印几千册”之语,不知何据),但有几个例子可以证明梁启超的话并非言过其实。一是后来成为著名学者、教育家的蒋维乔。蒋于1902年旧历二月二十六日从常州来到上海,他在日记中把1902年看作是自己学术思想的“大改革之年”,在这年里读过的“四十九册又二卷”新书新报中,就包括有《新小说》报二册;1903年是蒋维乔自认为“所得阅历上之知识及教育学之心得十百于他岁”的一年,尽管由于工作繁忙,他在这年里读书很少(中外文加起来不足二十册),但其中仍然有“《新小说》三、四、五共三册”(16)。由此可见《新小说》在上海的流传之广,以及蒋维乔这样开始具有新思想的青年知识分子对《新小说》的喜爱。二是《警钟日报》上的一条新闻。该报1904年6月6日“地方纪闻(河南)”中有如下内容:禁书之骚扰:自禁书之示一行,祥符丁役遇事生风,藉端婪索。甚至署中幕友游行书肆,亦假传县谕,持一纸条向书肆搜索。然声言索书实则索费,否则携书而去,或转售或自看。……一日有县幕宋某二人,持一朱笔纸条至北书店街总派报处指名索书,并欲携去。司事者不允,且云:‘此书系资本而来,不能携去。如以《新小说》为犯禁,贵东孔公曾在蔽处定阅一份,何其自相矛盾耶?’彼此争辩不已。适有县署发牢委员在座,为之排解乃罢。后探知县署中实并无此二人。(17)

从这则消息中可以看到如下情况:一、1904年,《新小说》销售的范围已经进入河南,并且发售到县一级乡镇;二、销售的方法是预定;三、《新小说》在河南被视为禁书;四、尽管如此,河南祥符县令孔某竟然预定了该刊,祥符县的读书人竟然打着县衙幕僚的旗号去强索包括《新小说》在内的新书刊。此外,郭沫若在《我的童年》里也提到,癸卯(1903)年清廷实行废科举建学校以后,在成都入了东文学堂的大哥将许多新学的书籍采集回家,其中“《启蒙画报》、《经国美谈》、《新小说》、《浙江潮》等书报差不多是源源不绝地寄来,这是我们课外的书籍。”(18)可见,《新小说》在当时的成都已经相当流行,并且已经流入峨眉山下大渡河边一个偏僻的乡镇——沙湾。然而,尽管《新小说》创刊后很得到社会上一班读书人的喜爱,但在新小说社,这种轰轰烈烈的局面从1903年1月第三号发刊后就有点难以为继了。这年年初,梁启超应美洲保皇会的邀请,从2月份起赴美洲考察,《新小说》的拳头作品《新中国未来记》迟迟不见下文,结果导致第四号一直拖延到5个月后的6月10日才印出。从这以后直到第八号,《新小说》基本上由披发生(罗普)支持着(《新中国未来记》第五回在第七号上刊出,以后未见下文)。到第八号时(1903.10.5)来了两位救星,这就是我佛山人吴趼人和知新室主人周桂笙。吴趼人在第八号上发表了历史小说《痛史》、社会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写情小说《电术奇谈》,周桂笙则发表了翻译的侦探小说《毒蛇圈》。由于吴、周二人的加盟,一时间《新小说》居然如脱胎换骨一般,显得大有了起色。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新小说》自第八号后竟又有10个月未出版,一直到 1904年8月6日才“补印发行”第九号,以后又屡有延期,不过不象前面几期拖得那么长:1904年9月4日出版第十号,1904年10月23日出版第十一号,1904年12月1日出版第十二号,都标明是“补印发行”。这时已很少有梁启超和罗普的作品登出,《新小说》基本上成了吴趼人、周桂笙的天下。从1905年2月的第十三号(第二年第一号)起,《新小说》索性搬回上海,由广智书局发行了(19)。第十三号上居然刊出“清太后那拉氏”的铜板照相,与前几年里梁启超们在《清议报》上的大骂“逆后贼臣”,鼓吹破坏、宣传革命构成了鲜明的对照,说明《新小说》办到这个时候,已与创刊初期的宗旨几乎大相径庭,只是刊出的作品没有如《绣像小说》所载的《文明小史》、《负曝闲谈》那样对康、梁进行冷嘲热讽,还算留了几分情面。从十三到二十四号,除了继续刊登《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电术奇谈》和《毒蛇圈》外,《新小说》还登出了《九命奇冤》、《黄绣球》等小说,《论戏曲》、《论写情小说与新社会之关系》两篇文艺专论和“小说丛话”等内容,这些在当时也都有很大的影响。

“《新小说》出版了,引起了知识界的兴味,哄动一时,而且销数亦非常发达”(20),然而,清政府却对其宣传自由平权、新世界新国民的思想恨之入骨,不断采取措施,企图加以封禁。1903年4月2日天津《大公报》“时事要闻”报道:“探悉外务部奉旨电驻日本横滨领事封禁小说报馆,以平息自由平权新世界新国民之谬说,并云该报流毒中国,有甚于《新民丛报》,《丛报》文字稍深,粗通文学者尚不易入云云”(21),1905年1月11日《警钟日报》“国内要闻”报道:“外部电达驻日星使云:小说报倡自由平权、新世界、新国民种种谬论,惑乱人心、流毒中国,受害非浅。请设法查禁。不识日政府允行否也”(22),这是清政府企图通过外交手段阻止《新小说》在日本的出版;而在国内,特别是在内地,政府则把《新小说》列为禁书,严加查禁。除前引《警钟日报》1904年6月6日河南“地方纪闻”报道当地将《新小说》视为禁书外,该报1905年2月14日还报道了一则四川“禁阅书报”的消息:“省城大吏近又出一示文,禁止购阅新书新报,如《最近支那革命运动》、《中国魂》、《黄帝魂》、《瓜分惨祸》、《饮冰室自由书》、《新民丛报》、《新小说》等类。其已购者,即将其书毁销,各书坊亦不准出售。如有不遵即行查拿不贷云云”(23)。此外,1905年5月8日,清政府军机处还发布命令,查禁以下新书刊:《支那革命运动》、《革命军》、《新广东》、《新湖南》、《浙江潮》、《并吞中国策》、《自由书》、《中国魂》、《黄帝魂》、《野蛮之精神》、《二十世纪之怪物——帝国主义》、《瓜分残货预言》、《新民丛报》、《热血谭》、《荡虏丛书》、《浏阳二杰论》、《新小说》、《支那化成论》、《广长舌》、《最近之满洲》、《新中国》、《支那活历史》等(24)。事实上,在当时清政府发布的几乎每一次禁书政令中,《新小说》和《新民丛报》都榜上有名,加之《新小说》多用浅易文言甚至白话刊行小说、戏曲等宣传自由平权思想的文艺作品,因而更容易为普通民众所欢迎,因此更为政府所深恶痛绝,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即便如此,《新小说》风行海内的强劲势头仍然无法遏止。普通知识分子不用说了,就连奉行查禁命令的河南祥符县令孔某也预定了它,可见《新小说》受人关注和欢迎的程度。

《新小说》在5年里陆续发行了2卷24号后,大约于1906年停刊。日本学者樽本照雄《〈新小说〉の发行年月と印刷地》一文称,《新小说》第18号以后7期都没有标示出版年月,因此它的确切停刊时间实际上是一个谜。但是自上海图书馆编辑的《中国近代期刊篇目汇录》起,人们通常依据它按月出版的周期推到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1906.1),认为《新小说》的停刊时间在1906年1月,实际上没有确切的证据。关于停刊原因,《新小说》本身也没有做出解释。创刊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望日(1906.11.1)的《月月小说》在第3期广告中有(本社)“特聘我佛山人、知新室主人为总撰、译述。二君前为横滨新小说社总撰译员,久为海内所欢迎。本社敦请之时,商乞再三,始蒙二君许可,而《新小说》因此暂行停办”之语;第6期封底《本社特别广告》亦云:“本社总撰述我佛山人吴君趼人、总译述知新室主人周君桂笙惜皆任横滨《新小说》撰译事,二君之著作久为小说界所欢迎,毋庸赘述。自本社延聘后,《新小说》因此停刊,久已不出。”据此,则《新小说》之停刊实由于月月小说社挖走了它的总撰述和总译述员,以致于无法支撑而被迫关闭的。由于《新小说》第二卷最后各期没有标示出版年月,人们通常推断它的停刊时间在1906年1月,而此时距离《新小说》的停刊已经达十个月之久,所以大家不大相信《月月小说》所说的话,认为其中或许有利用《新小说》的巨大影响做广告的嫌疑。但是,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一日(1906.3.25)《申报》上刊登了上海四马路新民丛报支店的一则“启事”,其中有“第七期《新小说报》将到”之语。看得出来,这里的“第七期”指的是《新小说》的第二卷第七号,即总第十九号。依照《新小说》的出版周期推算,该期刊印的时间是光绪三十一年七月(1905.8),而到三十二年三月一日,《新小说》已经停刊多时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第七期印出七八个月以后才“将到”《新小说》在国内的总经销点上海四马路新民丛报支店?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如樽本照雄先生所言,《新小说》第二卷也是在日本横滨印刷好,再运来上海发行的,所以称“将到”;二是《新小说》第二卷也存在延期出版的现象,它的停刊日期不在人们通常所说的1906年1月,而在1906年的七八月份之后。如果《新小说》确实维持到1906年的下半年以后才停刊,那么《月月小说》广告上的那些话就可能并非无稽之谈。由于《月月小说》的创办人汪惟父与吴趼人、周桂笙是很要好的朋友,因此,吴、周二人在《新小说》停办后担任《月月小说》的总撰述、总译述,自是情理中的事,不过要说明这件事与《新小说》停刊之间的具体因果关系,尚需要新的证据。

注释

(1)《新小说》第1号。另外,新小说社在刊物出版前曾注销广告,声称“本社报费定价以日本银为准,但银价涨落无常,内地不免费事。今酌中率定为每加一成即定阅全年者,实收中国通用银四元四角,半年者二元四角二分,零售者每册四角四分。”(《新民丛报》第15号,1902.9.2)

(2)《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第一号要目豫告》,《新民丛报》第17号(1902.10.2)。

(3)广智书局是清末民初影响较大的新式出版机构之一,1901年创办,1915年关闭,由康、梁直接控制。所出书籍以译印为主,且多自日文本译出,据粗略估计,十几年来共出版政治、经济、哲学、历史以及文学、自然科学、应用科学等书籍不下二百余种,其中着译小说三、四十种。详参张朋园《广智书局(1901—1915)——维新派文化事业机构之一》(载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期,1972年)及盛巽昌《广智书局和它的出版物》(载《出版史料》1991年第2期,总第24期)。

(4)梁启超《与夫子大人书》(光绪二十八年四月),转引自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73页。

(5)《新民丛报》第22号(1902.12.14)“上海本报社支店广告”及“广智书局广告”。

(6)《新民丛报》第19号(1902.10.31)小松原书店广告。

(7)《新民丛报》第20号(1902.11.14)广告“《新民丛报》各代派处”。

(8)《新民丛报》第24号(1903.1.13)广告“癸卯年本报各代派处”。

(9)黄遵宪《与饮冰室主人书》(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转引自《梁启超年谱长编》第300页。

(10)梁启超《鄙人对于言论界之过去及将来》,《庸言》第1卷第1号(1912.12.1)。

(11)据《新民丛报》第23号(1902.12.30)“本社编辑部告白”,东京有署名“楚北少年”者写来一封信,文中有“责以本报及《新小说》之宗旨卑劣”等语。

(12)《新民丛报》第21号(1902.11.30)“新小说社广告”。又,樽本照雄教授《新小说の重版——小说杂志の重版问题2》(载《清末小说から》第58期,2000.7.1)一文认为,《新小说》第1—3号可能都曾经重版过。

(13)《黄遵宪致梁启超书》,转引自《中国哲学》第八辑,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398页。

(14)黄遵宪《与饮冰室主人书》(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转引自《梁启超年谱长编》第300页。

(15)《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77页。

(16)汪家熔选注《蒋维乔日记选》,载《出版史料》1992年第2期(总第28号)。

(17)转引自刘德隆《〈警钟日报〉上的小说资料》,载《清末小说》1998年年刊(总第21号)。

(18)《少年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36-37页。

(19)据樽本照雄《〈新小说〉の发行年月と印刷地》(《中国文艺研究会报》第32号,1982.2.14日,后收入《清末小说闲话》,日本法律文化社1983年版)一文称,第二卷迁回上海出版后,仍在日本横滨印刷,再运来上海发行。

(20)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编辑小说杂志之始”,香港大华出版社1971年版,第357页。

(21)转引自[日]沢本郁马《横滨•新小说社に言论弹压》,载《清末小说から》第38期(1995.7.1)。

(22)转引自刘德隆《〈警钟日报〉上的小说资料》,载《清末小说》1998年年刊(总第21号)。

(23)转引自渔樵《近代小说资料三则》,载《清末小说から》第46期(1997.7.1)。

(24)《上海出版志》“大事记(1905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37-38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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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1 13: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