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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黄克缵
释义

§ 介绍

黄克缵 字绍夫,明福建晋江人。万历八年进士。除寿州知州,入为刑部员外郎。累官山东左布政使,就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请停矿税,论劾税使陈增、马堂,他惠政甚著。屡以平盗功,加至兵部尚书。四十年,诏以故官参赞南京机务,为御史李若星、魏云中所劾,还家候命。居三年,始履任。著有《疏治黄河全书》。

黄克缵(1550—1634年),字绍夫,号钟梅,民间称其为“黄五部”。泉州晋江二十都梅林乡(今石狮市永宁镇梅林村)人。生于明嘉靖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550年)。自小聪明机智,胆识过人。嘉靖四十年,倭寇入侵永宁,兄被逮,克缵时十余岁,“慷慨对贼,愿请代兄死,贼奇而释之”。

§ 生平

万历四年(1576年),克缵乡试中举,万历八年成进士。初任寿州知州,后擢刑部员外郎,出知赣州府,累官山东左布政使。万历二十九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日本攻陷朝鲜时,山东守臣议增兵,令六郡百姓捐军饷45万两,罢兵后仍年征26万两,百姓不堪重负,克缵奏请罢之。境内济宁、金乡沿河15州县发生水灾,克缵请折漕栗粟救济灾民。由于黄河堤决,河道北徙,济宁及鱼台、单县民田淹没无数,年赋十万两银无法缴交。克缵曲加谋划,用其他财赋充填,减轻百姓负担。明神宗为修建遭火焚毁的乾清、坤宁二宫及皇极三殿,加紧向地方派款。其中尤以矿税为最,大批内监四出坐索收税,搜刮盘剥,搅得民不卿生。克缵明查暗访,掌握确凿罪证,上疏论劾山东税使陈增贪赃枉法,其爪牙杀人劫财,奸污妇女,以及临清税使马堂每年课征16万两白银,实际上缴内廷不及半数,余者中饱私囊等贪赃枉法罪行,请求给予惩办。同时建议将所没收的赃款,用以修理黄河堤岸。疏上,不报。灾后,山东连年歉收,税收却依旧催科。克缵力为调剂,与民裁阔狭,蠲烦苛,惠政甚著。后因多次平盗,功擢升兵部尚书。万历四十年,诏以故官参赞南京机务。因遭御史李若星、魏云中无端弹劾,遂归家候命,居3年,才正式上任。万历四十四年冬,宫中隆德殿遭火灾。克缵抓住时机,上疏力陈弊政,痛述20年来,税使四出,搜刮民财,百姓为缴纳捐税,卖妻鬻儿,而宫中大兴土木,奢华挥霍,耗尽民间膏血;守卫边疆的战士,却饿着肚子上阵,月粮积欠数百万。同时陈诉由于连年灾荒,有的地方已经到了父食其子,妻食其夫的惨境,切望神宗皇帝“大悔前愆,一更旧辙,收罗人才,以济时艰,罢税停织(捐),与民休息,大涣居积,以安边疆”。疏上,又不报。万历四十七年,召克缵理京营戎政,后改刑部尚书。万历四十八年,受神宗顾命,褒为“安邦固本大臣”。不久,复受光宗顾命。天启元年(1621年)冬,加太子太保,越年,再次出任兵部尚书。其时,朝廷正为“三案”(万历四十三年谋杀太子的“梃击案”、光宗致死的“红丸案”和光宗死的“移宫案”)纷争,两派每每为各自利益,互相攻讦。克缵则执意持平居中,两不依附,常常弄得两头挨骂。有时甚至连卷入派系斗争的熹宗亦感不悦,但他认为“受职自有定分,名节千古不磨”,还是坚持自己的见解。后以病请归,诏加太子太傅。天启四年十二月,召克缵为工部尚书。其时宦官魏忠贤权倾朝野,炙手可热,又值朝中重建3殿。克缵裁魏珰紫阶石费30万两,珰又取南畿旧殿废铜。克缵曰:“留都定鼎之所,谁敢萌不臣之心迁其重器者?”声色俱厉。魏珰益怒,遂引疾归。3殿建成后,加封太子太师,克缵不受。崇祯元年(1628年),魏党垮台后,起南京吏部尚书,不就,复遣官存问。崇祯七年(1634)于家中去世,谥襄惠。墓葬南安二十三都上坝山。克缵留下的著述有《数马集》、《杞忧疏稿》、《性理集解》、《百氏绳愆》、《春秋辑要》和《古今疏治黄河全书》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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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