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都督府 |
释义 | § 概述 都护府是唐朝设置在边境地区的军政合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官职分设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录事、诸曹参军事、参军事等。都护的职责是招抚安置归附的各部族,维护本地区的统治秩序,对付外来侵扰,考察所属官员政绩,给予赏罚,镇压叛乱。 § 历史 贞观十四年(640年)唐朝平定高昌以后,唐太宗设安西都护府,治所在西州交河(今新疆吐鲁番西交河古城址),统辖高昌故地。天山以南,原为西突厥役属的各国先后归附唐朝,唐以其地设置龟兹(今新疆库车)、疏勒(今新疆喀什)、于阗(在今新疆和田)、焉耆(在今新疆焉耆)四军镇,隶属安西都护府。显庆二年(657年)平贺鲁,在西突厥故地设置羁縻蒙池、陵二都护府,各领都督府州若干;次年,安西都护府升为大都护府,治所移到龟兹,并在天山以北设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为管理天山以北的西突厥故地,唐朝在显庆年间设置金山都护府,治所设在庭州,管辖天山以北、巴尔喀什湖以南、金山以西、两河流域以东的广大地区,隶属于安西都护府。龙朔元年(661年),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原为西突厥役属的西域16国也全部设置都护府,管理80州、110县、120个军府,并由安西都护府统领。不相当于。——府兵制是中国西魏时开始出现的一种兵役制度,隋、唐时继续沿用。直至唐玄宗时取消,改而实行募兵制。府兵制的特点可以简单概括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府兵的户籍由军府统领和管辖。 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 明代大都督府 大都督府,创始于朱元璋所部成为相对独立政权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消亡于极端君主专制体制奠定的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存在仅二十年。 鄂军都督府鄂军都护府 1911年10月11日,即武昌起义第二天建立的湖北军政府,也称鄂军都督府。它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组建的政府。早在武昌起义前,同盟会员刘复基在召集各标营代表讨论起义计划时,就拟定了起义后的临时政府组织及其主要成员,原定的政府组织设八个部:总理部总理刘公,军务部正长孙武,副长蒋翊武、高尚志;参议部正长蔡济民,副长徐达明;内务部正长杨时杰,副长杨玉如;外交部正长宋教仁,副长居正、刘复基;理财部正长李春萱,副长张振武;调查部正长邓玉麟,副长彭楚藩;交通部正长丁立中,副长王炳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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