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被发 |
释义 | 被发 拼音:pī fà 解释:1.谓发不束而披散。《左传.成公十年》:"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庄子.田子方》:"孔子见老�n,老�n新沐,方将被发而干,�e然似非人。"《宋书.武帝纪中》:"爰暨木居海处之酋,被发雕题之长,莫不忘其陋险,九译来庭。"宋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公不少留我涕滂,翩然被发下大荒。"一说为断发。详"被发文身"。 § 辨析 “被发文身”是古代越人的风俗。“被”通“披”,“披发”即“披散头发”,所以“被发文身”《辞海》解释为:“散发不作髻,身上刺花纹。”被发文身 《辞源》解释为:“散发不束,身上刺纹。”两书义同,并均引《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为例。 但有些词典及学者却将“被发文身”和“断发文身”或“剪发文身”的意义等同起来,并进而将“被”解释为“剪”或“断”。如《汉语成语考释词典》“断发文身”:古代吴、越一带少数民族的风俗,剪短头发,身上刺、绘花纹。又作“剪发文身”,又作“被发文身”,被(pī):剪。……《淮南子•原道训》:“于是民人被发文身,以像鳞虫。”汉高诱注:“被,翦(剪)也。……”又作“祝发文身”,又作“文身断发”。 其实,这样的说法是不妥的。 首先,从音韵学的角度看,“被”与“披”均为双唇音,所以“被发”可解释为“披发”;“断”与“祝”均为舌尖音,所以“祝发”又与“断发”相同。但“被”与“断”或“剪”均无语音上的联系,故一般不相通。 其次,从训诂学的角度看,“断”与“剪”义相同,所以“断发”又可作“剪发”,但“被发”的“被(披)”与“断”或“剪”没有语义联系,所以“被”不能训为“断”或“剪”。 那么,是高诱这位汉朝的老先生出错了?对此,清代学者王引之作了考证。他说:诸书无训“被”为“翦”者,“被发”当作“劗发”,注当作“劗,翦也”。他的意思是:《淮南子•原道训》中的“被发文身”本作“劗发文身”,高诱的注本来是“劗,翦也”。只因后人见《礼记•王制》中有“被发文身”之语,遂将《原道训》中的“劗发文身”改为“被发文身”。并将高诱的注也一并改之。王引之以《淮南子•主术训》为旁证:“是犹以斧劗毛。”高诱在这里的注解也是:“劗,翦也。”可见,《原道训》中的注也应是:“劗,翦也。” 王引之的考证是可信的。因为“劗”与“翦”音同义通(见《辞海》),且有不少文献资料可作旁证。如《汉书•严助传》:“越,方外之地,劗发文身之民也。”《史记•赵世家》:“夫翦发文身,瓯越之民也。”同样事实《汉书》作“劗发”,《史记》作“翦发”,可见,两者相通。再如,《淮南子》:“越王勾践,劗发文身,以治其国。”又是“劗发”与“翦发”相对应。此外,《史记•赵世家》原本中的“翦发”,《战国策•赵策》原本中的“祝发”,俗本均改为“被发”。可见,后人篡改文献的情况是常有的。 “被发”和“剪发”都是描述古越人相异于中原地区“束发而冠”或“结发而冠”的习俗的,“被发”和“劗发”是对这一习俗的不同称呼。正如陈奇猷在《韩非子集释》中所说:“越人剪短其发而披之。”就“剪短”而言,称之为“劗发”,就“披之”而言,称之为“被发”。但不能由此将“被”字释为“剪”或“断”,正如一只玻璃杯,既是圆的又是玻璃做的,但不能由此说“圆”字有“玻璃”的词义。 所以,上面“解释”中的“一说为断发”的描述是不够严谨的。要注意:“被发”和“断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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