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红星奖章 |
释义 | § 奖章简介 我国的红星勋章 奖章是授给有功者的荣誉证章,既是荣誉也是嘉奖。 古代欧洲为了区别在战场上的骑士,一个名为勋章的标志制度得以发展。每一个贵族都会设计出一个独特的标志,制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帜和印章上。饰以骑士标志的外衣成为他的战袍,让人从标志上即可加以辨别。宗谱纹章院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专门设计特有的标志,并可保证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其官员会把标志记录在特别的簿册上,由他们保管。 战袍会代代相传,并在结婚时作修改。在不同的国家里,某些设计会保留给王族。到了中古后期,城镇、基尔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贵族的市民也会授予战袍。 在战场上,战士会以战袍来区分敌我,并在混战中挑选出与之匹配的敌手。司宗谱纹章官会制作一个有关骑士的标志清单,他的地位中立,可作为两军之间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们可以在城堡或城镇的防卫者与攻城者之间通信。在战后,又可以从死者的战袍来辨别出他们的身份。前苏联的红星勋章是根据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1930年4月6日命令设立。同年的5月5日,批准了勋章颁发条例。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1980年3月28日,批准了新修订的颁发条例。 § 中国红星奖章 红星奖章 简介 一等红星奖章为金质,外形由两颗大小不同的五角星错角相叠而成十角形,直径5厘米,并有4厘米的银挂链;二等红星奖章为银质,图形如一等,略简单,直径为4.3厘米,3厘米银挂链;三等红星奖章为铜质,五角星形,直径为3.4厘米,3厘米铜挂链。三枚奖章内饰均为红五星和麦穗图案,并有“红星章”三个字,背面有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奖章等级、颁发日期的字样及数字。文字为阳刻,编号数字为阴刻。红星奖章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奖励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简述 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定于“八一”建军节颁发红星奖章,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 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为“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底衬由两枚五角星交错构成星花(三等红星奖章仅为一枚五角星造型),寓意革命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间由五星和禾穗组成圆形图案,象征工农红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子弟兵,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工农解放而奋斗;五角星与禾穗之间镌刻“红星章”3字,醒目而又庄重;背面镌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铭文和“1933.8.1”以及编号。红星奖章分为3等:一等红星奖章为金质,通径5.5厘米,颁发给“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红星奖章为银质,通径4.8厘米,颁发给“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红星奖章为铜质,通径4.1厘米,颁发给“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红星奖章于1933、1934年“八一”建军节颁发过两次,荣获红星奖章的红军指挥员后来几乎都成为我军的将星。 在第一个“八一”建军节颁奖仪式上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的有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的有陈毅、张云逸、罗瑞卿、肖克、何长工、罗炳辉、陈伯钧、李达、李聚奎、毕占云、滕代远、彭绍辉、王诤等,被授予三等红星奖章的有程子华、王震、李天佑、杨得志、杨勇、苏振华等。二等银质红星奖章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革命根据地根据当时情况,曾颁发过一些具有某些地区和部队特点的奖章,如“争取战争胜利”、“拓大红军,优胜第一”、“战斗英雄”、“送夫当红军光荣”等奖章。1933年7月9日,中央军委颁布《中央军委关于颁布红星奖章命令》,命令指出:在革命战争的进展当中,每一个红军军人,本其阶级的政治觉悟为自己工农的解放英勇的与敌人作殊死的武装斗争,固然是其应有的职责,然而就其牺牲本身为整个工农的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看来,其有特殊功绩应给以表扬,以示优异而励来者,兹由委员会制定三等红星奖章,按照下述功绩的等次发给:第一、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第二、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第三、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各方面军、各军区就其所属的红军军人,考察其有上述功绩的,限于本月二十日以前,将其事迹概略报告本委员会,以凭审核后,于八一红军成立纪念日,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 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红一方面军总部和各军团、湘赣红军第十军及军区地方部队都认真地进行了准备,经过对各部门上报的一、二、三等红星奖章名单的审核后,于同年的8月1日分别举行了授奖大会。根据上述奖章授予的条件,周恩来、朱德与贺龙、叶挺、刘伯承等人于1927年8月1日领导了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赴江西革命根据地后,周恩来和朱德领导并取得了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二人还是中国工农红军的总司令和总政委,鉴于他们对中国革命的贡献,被授予了一等红星奖章,周恩来的编号为9号,朱德的编号为10号。同时,领导平江起义的彭德怀等人也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 1934年又进行了第二次红星奖章的颁发,8月1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司字第39号)指出:中央苏区红军兵团及军区部队在与敌第五次战役中,特别表现英勇坚决而有特殊战绩的指战员,军委为鼓励与发扬该指战员的英勇战绩,特在“八一”中国工农红军纪念日颁发红星奖章,按其功绩奖给红星章。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已成定局,各根据地红军准备长征的过程中进行了红星奖章颁发的准备,在各部队准备的基础上,中央军委对红军第一、第三、第五、第七军团的各级指挥员和战斗员分别授予了二、三等红星奖章(其中红一军团25人、红三军团23人、红五军团20人、红七军团6人),其中一军团的杨得志获三等红星奖章、七军团的寻淮洲和江西军区的陈毅获二等红星奖章。 两次红星奖章颁发的时间,正处于红军第四、第五次反“围剿”,敌人对我革命根据地实施大规模的“围剿”行动,使我根据地遭到了很大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损失之际,尽管当时的军事和经济都非常紧张,一等红星奖章仍由赤金制作,足见其重要和珍贵。 历史意义 三等铜质红星奖章 1959年,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筹备展览,面向全军征集革命文物,周恩来、朱德、彭绍辉、杨得志等将经历爬雪山过草地、经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洗礼而保存下来的红星奖章捐献给博物馆。红星奖章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奖励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记载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它们将在中国革命战争史上永放光辉。 跨入人民军队的行列,以出色的表现和工作业绩获得奖章,是每个军人的神圣追求和荣光。军博收藏的七枚红星奖章中,除了周恩来、朱德的两枚一等红星奖章外,还有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的彭绍辉、陈伯钧,被授予中将军衔的邱创成的三枚二等红星奖章,被授予上将军衔的杨得志,被授予中将军衔的陈正湘的两枚三等红星奖章。这些记载着他们革命功绩奖章,随他们度过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年代,一直保存到新中国的成立。1959年,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筹备展览面向全军征集革命文物,周恩来、朱德派人将珍藏的一等红星奖章送军博收藏,这些记载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丰功伟绩的红星奖章,已作为一级革命文物继续发挥着革命传统教育的作用。 相关介绍 中央军委第一次颁发的奖章——红星奖章 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土地革命战争馆的一个玻璃柜里依次陈列着4枚奖章,这就是中央军委第一次颁发的奖章———红星奖章。 1933年7月9日,为了表彰那些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颁发红军奖章的命令。命令指出:在革命战争的进展当中,每一个红军军人本着阶级的政治觉悟为自己工农的解放英勇的与敌人作殊死的武装斗争,固然是其应有的职责,然而就其牺牲本身为整个工农的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看来,其有特殊功绩的应给以表扬,以示优异而励来者。兹由本委员会制定三等红星奖章,按照下述功绩的等次来发给:第一,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第二,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第三,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 同时命令要求各方面军、各军区,要根据考察情况上报受奖人的事迹,由军委评审后,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对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1933年8 月1 日,在首次庆祝“八一”建军节时,举行了授奖大会。周恩来、朱德作为南昌起义的著名领导人,且对创建红军和指挥作战都建立有特殊功勋,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荣获二等红星奖章的有陈毅、张云逸、罗瑞卿、萧克、何长工、滕代远、彭绍辉等34人。53人荣获三等红星奖章。 红星奖章由赤金做成。一等红星奖章为金色,正面两个五角星交错呈星花状;中间由丰满的禾穗簇拥着一颗火红的五星,围绕红星标有“红星章”3字;奖章背面刻有“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等红星奖章”和“一九三三年八月一日”字样,并有编号。二等红星奖章为银灰色,比一等红星奖章略小,为一个红五角星和一个银灰色五角星交错形成的星花,内中图案与一等红星奖章相同。三等红星奖章也为银灰色,正面只有一个正五角星,其余图案与一等红星奖章相同。该奖章的图案设计匠心独运,造形新颖,寓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象征着中国工农红军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子弟兵,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工农解放而奋斗。 1959年,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筹建时,老一辈革命家将经历爬雪山过草地、经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洗礼而保存下来的红星奖章,捐献给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现陈列在土地革命战争馆里的4枚奖章分别是:朱德的一等红星奖章,编号为6号;周恩来的一等红星奖章,编号为9号;彭绍辉的二等红星奖章,编号为 35号;杨得志的三等红星奖章,编号为128号。 [1] § 中国铁路部门红星奖章 简介 早在1933年“八一”建军节,在中央苏区首府江西瑞金,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为了表彰在大革命时期建立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颁发了红军最高荣誉勋章———红星奖章。新中国成立后,铁路部门为了奖励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劳动模范,也曾颁发过红星奖章。 铁路部门红星奖章有多种式样,其基本形状是由一枚五角星衬底,突出中间的红色五角星,寓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象征铁路工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交通运输事业而奋斗。有的红星奖章上还突出了铁路徽志,有的是在上方副章上绘有铁路徽志,并镌刻“红星奖章”主题文字,醒目而又庄重。背面铸刻有颁发单位名称。 红星奖章级别不同,有铁道部颁发的,有铁路局颁发的,也有铁路工厂颁发的。奖章均为铜质镀金珐琅,设计制作极为精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种类繁多的劳模奖章中,更显得光彩夺目。 新中国成立后,铁路部门为了奖励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劳动模范,也曾颁发过红星奖章。红星奖章级别不同,有铁道部颁发的,有铁路局颁发的,也有铁路工厂颁发的。奖章均为铜质镀金珐琅,设计制作极为精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种类繁多的劳模奖章中,更显得光彩夺目。红星奖章是老一辈铁路职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祖国作出重大贡献的历史见证,也是铁路员工的最高荣誉,将在中国铁路史册中永远光芒闪烁。 形状和寓意 铁路部门的红星奖章基本形状是由一枚五角星衬底,突出中间的红色五角星,寓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象征铁路工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交通运输事业而奋斗。有的红星奖章上还突出了铁路徽志,有的是在上方副章上绘有铁路徽志,并镌刻“红星奖章”主题文字,醒目而又庄重。背面铸刻有颁发单位名称。 其中,部级红星奖章主章中间为红五星,下方镌有由“工人”二字变形为火车头和钢轨的铁路徽志,左右两边绘有象征工人农民的齿轮和麦穗。背面铸有“光荣的铁路工作者奖章”铭文和“部1070”编号,说明这是部级先进工作者奖章。局级红星奖章主章为红五星,副章绘有铁路徽志,并镌刻“红星奖章”主题文字,背面铸有“哈铁局”铭文及编号,这是哈尔滨铁路局颁发的劳模奖章。厂级红星奖章其设计与前一枚相同,背面铸有“成都车辆工厂”铭文和编号。[2] § 苏联的红星奖章 苏联的红星勋章 勋章授予所有军种、兵种的军人,苏联内务部机关和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部队、舰队、兵团、企业、机关。授予在战斗中英勇无畏、出色组织和指挥部队取得战斗胜利,保障国家安全和苏联国家边境不受侵犯,在履行军人职责表现勇敢,为保持部队战备作出巨大贡献,为发展军事科学和技术,为苏联武装力量培养干部作出贡献的人。 红星奖章的图案主体是枣红色五角星,中间采用了银色马蹄铁造型,上半圈写着“ПРОЛЕТАРИИ ВСЕХ СТРАН, СОЕДИНЯИТЕСЪ!”,中文意思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封口处“CCCP”为“苏联”的缩写字母。下面是镰刀锤子标志;中央是一位头戴布琼尼式军帽、身着军大衣、手持步枪的工农红军战士全身肖像浮雕。勋章系银质,五角星镶嵌红色珐琅,对角之间距离48-50mm,重量为30.4±2克。随着颁发年代的不同,有不同的款式,共5种款式,在第5种中又存在着13种微小差异,但从勋章外表整体上,看不出大的区别。 首批第1枚红星奖章颁发于1930年5月13日,苏联元帅布柳赫尔是首批也是第1号勋章的荣获者;首批获得红星勋章的集体之一有苏军的“红星报”集体。 红星奖章因其颁发时间早、范围广、数量大,共颁发近400万枚,居卫国战争勋章、母亲光荣勋章之后成为苏联勋章史上颁发量第3位。其中1938年10月25日,哈桑湖战斗颁发1930枚,苏芬战争颁发9784枚。[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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