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第二个五年计划 |
释义 |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1962年) 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正式通过由周恩来主持编制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建议》明确规定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一)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三)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发展运输业和商业;(四)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五)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建议》从1958年到1962年五年内的主要指标是:工业产值增长一倍左右,农业总产值增长35%,钢产量1962年达到1060万吨到1200万吨,基本建设投资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由“一五”时期的35%增长到40%左右,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一五”时期增长一倍左右,职工和农民的平均收入增长25%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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