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瓦利·阿拉学派 |
释义 | § 瓦利·阿拉学派 瓦利·阿拉学派(Madrasah Wali Allah) 近代印度伊斯兰教教义学派之一。它既坚持逊尼派传统,又主张对之加以灵活的解释,故有时亦被称之为“新正统派”。18世纪由印度著名伊斯兰学者瓦利·阿拉(1703~1762)创立,成员主要是瓦利·阿拉的后裔和门弟子,为19世纪前印度伊斯兰教界最有影响的主流学派。 瓦利·阿拉在其著作中对宗教和社会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提出了系统的见解,奠定了该学派的理论基础。其基本思想主张是:(1)关于重建穆斯林社会的理论。认为莫卧儿政权的衰落,使印度穆斯林社会失去有力的政治庇护,难以靠法制和秩序来维护国家的统一,而应靠重建印度穆斯林社会的结构来稳定大局。为此,瓦利·阿拉就伊斯兰教政治体制加以系统的研究,指出人类社会分为4个阶段:没有典制的原始社会,哲学家指导下的城邦国家,为克服分裂而建立的君主制国家;为限制地方君主制政权而创建的“普世哈里发制度”。但这一理想的社会制度自四大哈里发时期后便不复存在,而在像印度这样的多民族、多信仰并存的国家,尚未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理论,故对敌视伊斯兰教的势力,尤应以“圣战”等方式予以回击。(2)重新解释伊斯兰教法。认为教法虽很重要,但它只具有相对的价值,对逊尼派教法传统应取分析态度,不宜盲目遵从,教法的四大渊源中,唯有《古兰经》和圣训是不谬的,而类比和公议只有相对的真理性。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真理往往介于两种极端的解释之间,因此对以往教法学家的判断应予以分析,尤应以“创制”(即伊智提哈德)精神,重新予以解释,以纠正前人的失误。(3)增进印度穆斯林社团的团结、统一。认为教法传统的不同是导致分裂的原因之一。为弥合分歧、增进团结,四大教法学派之间应求同存异,相异点以圣训为据求得共识。导致穆斯林社团分裂的另一原因是苏菲振的神秘主义道统与逊尼派教理不相一致。为此,应重新评价伊本·阿拉比哲学,认为其“存在单一论”(又称“本体一元论”)与瓦利·阿拉学派的“见证单一论”(又称“现象一元论”)为同一安拉实体的两个互为表里的方面,故对苏菲神秘主义不应绝对排斥,而应予融合、吸收。至于广泛流行于印度的苏菲三大教团(即契斯提、卡迪里耶和纳格什班迪耶),它们实际上皆以“先知之道”为道统渊源,故可合为一体。 § 对近现代的影响 瓦利·阿拉学派曾对近现代印度伊斯兰教学术思想产生广泛的影响。19世纪初发生于印度西北部的“圣战者运动”为其思想影响的直接产物。始自18世纪的“新圣训派运动”和“新苏菲主义”思潮,同它也有直接的思想渊源关系,这些思潮和运动曾对苏菲派与正统派的调和起过推动作用。而印度以赛义德·艾哈迈德汗为代表的“现代派”及其领导的“阿里迦运动”,也都曾深受其思想影响。 (吴云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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