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威斯敏斯特法》 |
释义 | § 简介 《威斯敏斯特法》《威斯敏斯特法》StatutesofWestminste是1931年英国议会确认各自治领地位的法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力量削弱,自治领的离心力加强。20世纪20年代初,一些自治领要求明确规定自治领的地位,于是在1926年的帝国会议上英国代表团团长A.J.贝尔福(1848~1930)提出自治领的定义,它们“是英帝国内的自主实体,地位平等,在其对内或对外事务的任何方面,一个绝不从属另一个”。1931年12月11日,英国议会通过本法确认这个定义。根据本法,联合王国与当时仅有的白人占优势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联邦、爱尔兰共和国和纽芬兰组成英联邦;自治领为独立和平等的主权国,共戴英王为国家元首。主权国议会与帝国议会平等,自治领议会具有废止或修正与英国法律相抵触的法律、命令、规则或规章的权力。凡未经自治领明确请求并得到其同意,英国议会无权代为立法。在对外事务上,规定自治领有独立的外交权,可派出及接受外交使团。除纽芬兰外,都可在国际联盟中派遣自己的代表。 本文分三大部分论述了20世纪初期英国殖民统治方式的这一根本性变化。第一部分主要从长时段方面阐述了转变的缘由。英国殖民统治方式的调整,是英国缓和帝国内部矛盾(特别是英国和自治领矛盾)、维护自身利益的产物。第二次科技革命以来,随工业化的普及和拓展,英国的经济优势逐步丧失,面对列强的竞争和本身经济优势的失去,称雄世界两个世纪的海上霸权也慢慢被削弱,直至消失。同时,英国国内长期积累的“帝国负担”思潮也越来越浓烈,到20世纪20年代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大众意识并对英国的帝国政策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与优势的丧失和“负担”思潮相伴而来的,是自治领要求完全国家地位的民族主义情绪和民族独立行为的日渐高涨。 § 出台原因 《威斯敏斯特法》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规定“……在本法令生效后由某一个自治领议会所通过的任何法律和任何法律规定,均不得因它们与英国法或联合王国议会的任何现行的或以后的法令规定……相抵触而无效或不能适用……。”但在1865年时,英国议会通过法律规定:“英国殖民地制定的法律不得与伦敦通过的法律发生矛盾。”那么英国议会为什么会在此时对自治领的政策作出这样重大的调整呢? 一、英国自身实力的下降丧失了继续控制庞大殖民地的能力(根本原因)。由于英国率先开展并最先完成工业革命,到19世纪中期,英国号称“世界工厂”,成为世界上实力最强的资本主义国家,拥有世界上最广大的殖民地,号称“日不落帝国”。但从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英国发展相对缓慢,对殖民地的控制力逐渐削弱,特别是第一次大战使英国欠下大量外债,变成美国的债务国;经济实力下降,伦敦不再是世界惟一的金融中心,英镑的地位发生动摇。由于经济出现严重困难,导致英国对殖民地的统治力量也随之削弱,难以继续维持在世界范围内的庞大殖民体系,不得不对殖民地政策进行调整,同时对自治领政策也有所放松。 二、一战后,英国殖民地和附属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加剧了英国困境(重要原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的许多殖民地爆发了民族解放运动,如印度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埃及的“华夫脱运动”等,沉重地打击和动摇了英国的殖民统治。虽然英国政府集中力量镇压了印度、埃及等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暂时稳定了大英帝国的东方“生命线”,但它的虚弱也暴露无余,殖民体系开始瓦解,大英帝国的衰落也成为客观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要继续维持对包括自治领在内的庞大殖民统治区域的有效统治已显得力不从心,只能抓住事关英国核心利益的“生命线”殖民地如印度、埃及等,而适当放松对自制领的控制。 三、自治领要求彻底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拥有完全独立的国家地位、权利的分离运动大大加强使英国别无选择,只能有保有弃(重要原因)。1921年,经过爱尔兰人民长期斗争,英国被迫承认爱尔兰南部26郡成立自由邦,享有自治权;而英国的老牌殖民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联邦等自治领也在积极要求享有自治权,彻底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拥有完全独立的国家地位和权利。自治领分离运动的大大加强,说明英帝国殖民体系难以继续维持下去,英国政府只能顺应形势进行政策调整。因此,自治领分离运动的大大加强是迫使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的重要原因。 四、英国需要自治领的支持,才能在战后抵制美国,控制欧洲,操控国联,继续维持大英帝国的主要利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利用英国的衰弱的机会,美国企图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取代英国称霸世界。因此,在巴黎和会上,美国总统威尔逊根据自己提出“十四点原则”,倡议建立一个实际由美国领导的国际联盟,以便实现美国对欧洲和世界的统治。面对美国咄咄逼人的挑战,英国为了维护自身霸权,一方面联合法国抵制美国的挑战,另一方面又努力使其自治领加入国联并取得席位。1920年1月国联成立时,共有42个成员国,每一个成员国在国联的权利机构──国联大会中都有一票表决权。由于大英帝国的所有自治领都成为国际联盟的会员国,因此,英国在国联的主要机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挫败了美国的企图,在国联中占据了优势,导致美国国会拒绝批准《凡尔赛和约》,最终,国际联盟的领导权实际操纵在英国手中。在当时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斗争中,英国在战后控制国联和与美国抗衡离不开自治领的支持。由于自治领的作用以及其态度对英国的重要性,英国不得不对自治领“另眼相看”,采取和其它殖民地不同的政策。在自治领要求权利呼声高涨的时候,英国只能对自治领作出让步,以换取其在国联和其它国际事务中对自己的支持。 综上所述,英国为了自身的利益,迫于无奈,不得不在1931年12月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放松了对自治领的政治控制。从此,大英帝国的殖民体系开始动摇。 § 内容 《威斯敏斯特法》《威斯敏斯特法》是1931年英国议会确认各自治领地位的法律。当时的自治领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爱尔兰共和国和纽芬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力量削弱,自治领的离心力加强。20世纪20年代初,一些自治领要求明确规定自治领的地位,于是在1926年的帝国会议上英国代表团团长A.J.贝尔福(1848~1930)提出自治领的定义,它们“是英帝国内的自主实体,地位平等,在其对内或对外事务的任何方面,一个绝不从属另一个。”1931年12月11日,英国议会通过本法确认这个定义。根据本法,联合王国与当时仅有的白人占优势的加拿大、奥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联邦、爱尔兰共和国和纽芬兰组成英联邦;自治领为独立和平等的主权国,共戴英王为国家元首。主权国议会与帝国议会平等,自治领议会具有废止或修正与英国法律相抵触的法律、命令、规则或规章的权力。凡未经自治领明确请求并得到其同意,英国议会无权代为立法。在对外事务上,规定自治领有独立的外交权,可派出及接受外交使团。除纽芬兰外,都可在国际联盟中派遣自己的代表。还规定此后英国议会通过的法律中的“殖民地”一词,不再包括自治领及其统辖下的地区。因此,本法成为英联邦的法律基础。 § 意义 《威斯敏斯特法》是英帝国自治领质变的关键,是自治领由殖民地变为独立国的标志,是英帝国顺应殖民体系瓦解 英联邦的客观趋势的明智决策,是民族解放的一种异化形式。 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殖民地上的民族独立运动高涨,英国就是采用给自治领地位的办法来解决的。典型的是1947年的“蒙巴顿方案”。它的主要内容是把印度分为印度教徒的印度和穆斯林的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英国分别向两者移交政权。同年秋,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别独立。印巴的独立标志着英国长达190年的殖民统治结束。”由此可得出结论:自治领就是独立国。事实也如此,1947年以后,在英国的官方文件中,自治领的称谓也废弃不用。 用自治领地位来解决宗主国与殖民地的矛盾是英国人的智慧,固然迫于无奈,但顺应了趋势全身而退。就“自治领”这种独立国而言,虽然要效忠英王室,却是自愿的,如坚持脱离英联邦,也能如愿。比如在1961年南非联邦就宣布退出英联邦改名为南非共和国;1972年巴基斯坦也退出英联邦。但英联邦的成员并未因此而减少,反而从最初的几个增至49个——止于1985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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