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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淡马锡控股
释义

§ 简介

淡马锡控股

淡马锡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是一家以亚洲为中心、专业化管理的投资机构,新加坡财政部对其拥有100%的股权。“淡马锡”三个字是马来语“Temasek”的音译,这是新加坡的旧称,意为“海边的城市”。公司总部设在新加坡,并在中国(香港、北京、上海)、印度、越南设有办事处。截至2007年3月31日,公司拥有300多名员工,其中69%来自于新加坡,其他来自于中国、印度、印尼、韩国、黎巴嫩、马来西亚、俄罗斯、南非、美国和越南。约有40%的高级管理人员来自于新加坡之外的国家,三分之二的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超过一半的专业人员具有银行和金融服务行业的工作经验。淡马锡主要追求长期可持续的利益,管理的投资超过1,600亿新加坡元(1,000亿美元),主要投资在亚洲,投资行业包括银行和金融服务、房地产、运输和物流、基础建设、电信和传媒、生物科学和卫生保健、教育、工程技术以及能源。[1]

§ 成立

1974年6月25日,淡马锡成立,最初的成立目的是设立专门部门收集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信息,并让财政部和内阁清楚掌握这些公司的表现,旗下35家公司的业务仅限于本土,资产总计3.5亿新元。

淡马锡的成立是致力于为股东创造持久价值并使其最大化,目标是更好的管理1965年新加坡独立以来财政部所积累的投资股权和资产。淡马锡的成立是为了使财政部作为政府部门可以集中精力发挥政策制定的核心作用。

直到20世纪70至80年代大型工业项目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在国内小企业无法承受的情况下,淡马锡公司才开始真正以公司的性质运作这些项目。此时刚刚成立的淡马锡并没有形成公司治理框架下的“淡马锡模式”。直到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新加坡经济快速增长,“淡马锡模式”才浮出水面。[2]

§ 企业宗旨

淡马锡控股是按商业原则管理的投资公司,其目的是为各利益相关方创造和提供可持续的长期价值;

淡马锡是积极的、以价值为导向的投资者,为创造和增加股东价值,淡马锡可能增持、减持或维持在不同公司及其他资产上的投资,也可以开发创新的产品和业务;

淡马锡是积极的股东,通过预期下投资组合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沟通,实现可持续回报。[3]

§ 管理模式

市场地位

淡马锡控股新加坡总部

淡马锡控股由新加坡政府独资组建,由财政部主管,实行国有控股,代表新加坡政府经营管理政府资本,主要负责大部分政府公司的资产运作。这是新加坡政府经营政府资产独具特色体制的具体体现。淡马锡控股是新加坡这种政府资产管理体制中的经营层,在战略定位上,始终代表新加坡政府管理资产、政府独资,没有采取多元化持股,依靠产权纽带管理控制所持股政府公司,并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资本,主要通过提高所持股企业的经营绩效、财务绩效,实现淡马锡控股所承担的政府资本配置的责任和权利。

经营理念

作为政府控股公司,淡马锡控股注重提高股东投资价值。其经营目标以追求盈利为主,兼顾政府需要。因此,公司在项目选择及决定资金投向问题方面都是以能否盈利为标准。为了确保盈利,进行投资时,公司及其子公司都有选择项目的自主权。任何投资项目都要经过事先评估,若不能盈利,则不予考虑。若确属国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又提出要求,则政府必须以公司不亏本为前提,给予相应补偿,公司才予以接受。如果子公司发生亏损以至于资不抵债,则会被破产关闭。

运作方式

主要利用产权投资,通过对企业实施参股、控股、买卖企业有价证券和使子公司上市等方式,在国内及世界各地从事投资和控股公司的多元化经营活动,不断扩大经营业务和资本。至于采取独资、控股、参股、上市或股权转让等何种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业务性质。例如,对于与战略和国家安全有关的企业、涉及到社会发展和社区发展规划的旅游业或娱乐业企业以及合法赌博企业等,往往采取独资方式;对于其他企业,则通常采取控股或参股方式,以引导和促进私人投资。

管理策略

淡马锡注重加强对所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所投资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成员的素质,招揽最佳人才,使董事局成员多元化,积极推动所投资的公司给予股东以合理回报,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与进取心。

淡马锡控股对所投资公司的要求: (1)要成为世界级的公司并具有国际竞争力,吸引人才;(2)拥有高素质的董事会;(3)集中关注核心竞争力;(4)支付具有竞争力的工资;(5)提高资产收益率、股本收益率,使财务绩效最大化。公司经营应当以国际标准为基准。为了鼓励每个公司更注重核心竞争力,任何多样化的计划必须事先得到淡马锡控股的同意。

具体管理方式:淡马锡控股对所投资公司的管理控制,也是基于产权关系。(1)淡马锡控股委任董事;(2)定期向淡马锡控股呈报本公司董事局会议备忘录;(3)定期向淡马锡控股提交本公司月度、半年和年度财务及管理报告书;(4)定期呈报本公司有关投资和贷款方面的计划;(5)如增资等重大决策,须得到淡马锡控股董事局同意等。[4]

§ 市场关系

和政府的关系

淡马锡控股

淡马锡是自主管理的商业化机构,独立于政府执行部门。1991年通过的新加坡宪法第五号规章修订案进一步巩固了淡马锡的独立性,保护了淡马锡以往的资金储备,并维持其董事会的独立性。根据1991年宪法修订案,新加坡总统对淡马锡董事会成员或首席执行官的任免拥有独立否决权。该权限和宪法第五号规章修订案的其它规定为公司董事会的管治和独立性确立了制度基础,保护了淡马锡不受股东参与经营的影响,并避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储备金受到损害。

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的关系

淡马锡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是完全独立的两个实体,有各自独立的董事会和管理团队。淡马锡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管理部分国家储备。GIC为新加坡政府全资拥有,管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

市场信息发布

淡马锡对其股东负责,并向股东分红。作为股东,财政部的作用是确保一个有能力的董事会来领导淡马锡的投资,以及确保投资过程的严密正确。但是,投资、交易和商业决策均由淡马锡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财政部、总统和政府不参与投资决策。淡马锡向股东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和业绩报告,但不需要向公众披露。不过从2004年起,淡马锡开始对外发布《淡马锡年度回顾》,其中包括有关财务状况的概要。[1]

§ 投资领域

淡马锡成立之初的投资额为3.54亿新加坡元,到2007年3月31日,净投资额已经增长至1,640亿新加坡元。

投资比例

主掌淡马锡的何晶

在新加坡的投资占38%,亚洲其他地区(不包括日本)占40%,经合组织国家(不包括韩国)占20%,其他国家占2%。在亚洲地区(不包括日本和新加坡)中,北亚(中国、韩国)占24%,东盟国家(不包括新加坡)占12%,南亚(印度和巴基斯坦)占4%。

按行业划分,金融服务占38%,电信和传媒占23%,运输和物流占12%,房地产占9%,基础设施、工业和工程占6%,能源和资源占6%,科技占2%,生物技术、消费和生活方式占1%,其它行业占3%。

按流动性划分,上市资产大宗股权占52%,其它上市及流动资产占30%,未上市资产占18%。[1]

控股著名企业

几乎掌控新加坡所有重要领域,通过产权投资,淡马锡直接拥有20多家公司的股权,参股了500多家公司,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庞大资本帝国。

在淡马锡的国内资金布局中,其重点囊括了以下企业:

港务集团:100%股份,世界第二大港口运营商;

新加坡电力:100%股份,新加坡最大电力公司;

新加坡科技:100%股权,新加坡最大电子工程服务公司;

新加坡电讯:65%股份,新加坡最大的电信公司;

嘉德置地:61%的股份,亚洲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之一;

新加坡航空公司:57%股份,按市值计算世界排名第二的航空公司;

星展银行:28%股份,东南亚银行界龙头。[2]

§ 业绩

自1974年成立至2007年3月31日,淡马锡的复合股东总回报率按市场价值计算超过18%,按股东权益计算超过17%,向股东派发超过7%的平均股息。自2002年至2007年3月31日,直接投资的年复合回报率达38%。截至2007财年的财富增值为230亿新加坡元,其中超过70亿来自于淡马锡的直接投资活动。

淡马锡完成了众多国际性投资项目及新加坡国内投资项目,参股多家公司,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星展集团、英国渣打银行、韩国韩亚银行、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印尼金融银行、印尼国际银行、新加坡电信、新加坡航空公司、凯德置地、海皇轮船等。[1]

§ 投资中国

在中国,从2002年初来乍到,2004年设立北京办事处,到2012年淡马锡增设直接投资中国中小企业的兰亭公司,淡马锡的投资领域已经不再局限于中行、建行等国有金融板块,不知不觉中,他的投资范围已经向中国的新兴行业蔓延很多。

截止到2012年4月,淡马锡在中国的投资已经横跨金融、地产、交通、医药、机械、纺织服装、IT等传统与新兴多个行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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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1 11: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