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族社会学 |
释义 | § 正文 发展历史 民族社会学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纪英国E.B.泰勒、美国L.H.摩尔根等人类学家的著作。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对美洲印第安易洛魁原始民族社会进行了研究,可被看作是民族社会学的早期著作。1880年出版的法国人类学家C.勒图尔诺的《民族志社会学》一书,借助民族学的材料研究社会的发展。他所称的“民族志社会学”可看作是民族社会学。1948年,德国民族学家、社会学家W.E.米尔曼在《人类学史》中亦使用“民族志社会学”的概念,意在借民族志的实际材料对民族学和社会学做理论的探讨。 19世纪末,德国、北欧国家和美国就使用民族社会学的名称,特别是芬兰的韦斯特马克学派,多用民族社会学研究原始社会和民间社会。20世纪以来,民族学、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这些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互相渗透、交叉,逐渐形成了介于民族学和社会学之间的民族社会学。 研究内容 民族社会学研究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①不同民族的生活、语言、法律、道德、文化意识等特点及其形成的社会条件;②不同民族现象、民族问题的社会本质;③不同民族社会形态的结构、功能及其发展趋势;④不同民族集团的关系、社会类型及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发展过程,等等。民族社会学越来越重视对现代各民族的社会文化生活的研究,它涉及民族城乡建设、工业发展、就业、人口及其迁移等一系列问题。任何民族群体都是一个社会,凡是社会学涉及的问题,都是民族社会学所要研究的领域。 民族社会学没有独立的、统一的理论和方法,它的理论随着社会学、民族学、社会人类学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在19世纪摩尔根等人的进化论,20世纪初德国和奥地利文化圈派的理论、英国传播学派的理论和美国历史学派的理论,20世纪30~60年代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和心理分析学派、民族心理学派、多线进化论等流派的理论中,都有关于民族社会学方面的理论阐述。 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民族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由民族学、社会学、社会人类学发展来的,但它作为一个学科仍然有着自己的独立性。民族社会学以民族的社会文化结构形态为中心,研究不同民族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既不像民族学那样以民族本身为研究对象,也不像社会学那样以整个社会为研究对象。民族社会学与社会人类学的区别是,前者以民族社会为研究对象,后者以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为研究对象。在研究作为民族共同体的发展阶段这一点上,民族社会学与民族学、社会学、社会人类学是一致的。 中国的民族社会学 中国民族社会学研究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开始。1930年蔡元培在"社会学与民族学"的演讲中说:“社会学与民族学是有密切关系的两门学科,这两门学科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不少方面是相互联系的”。他在1928~1940年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期间,曾派许多专业工作者调查研究瑶、苗、高山、彝、黎、畲等民族地区的社会状况。30~40年代,费孝通的《花蓝瑶社会组织》(1936)、林耀华的《凉山彝家》(1947)、田汝康的《芒市边民的摆》(1946)等,都是中国民族社会学有价值的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学者对各民族社会文化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出版了一大批研究中国各民族社会文化的民族社会学专著。 参考书目 费孝通:《民族与社会》,人民出版社,北京,1981。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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