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加坡华侨集体鸣冤会 |
释义 | § 概述 即新加坡华侨被日寇检证及杀害集体鸣冤委员会。 Xinjiapo Huaqiao Bei Rikou Jianzheng Ji Shahai Jiti Mingyuan Weiyuanhui 新加坡华侨被日寇检证及杀害集体鸣冤委员会(Appeal Committee of the Singapore Chinese Victims Massacred by Japanese) 简称新加坡华侨集体鸣冤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新加坡华侨调查日本侵略军罪行的群众组织。 § 相关 1946年6月2日成立。郑古悦(1881--1957)任主席,副主席为杨缵文,正副总务为庄惠泉和黄奕欢。委员包括李振殿、梁元浩、郭珊瑚、曾心影、苏孝先、洪永安、潘醒农、蔡晖生、林明芳、张芹生、孙炳炎等,共计37人。主要任务是调查日本侵占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时期华侨所受生命财产损失,并搜集证据供审判日本战犯法庭参考。由于委员会成员四处奔波,极力呼吁,终于成立军事法庭。1947年3月10日开庭审讯日本战犯。发出检证命令的日军警备司令河川中将和执行大屠杀计划的日本宪兵队长大石大佐,被处以绞刑,其他帮凶西村中将、横田大佐、龙中佐、大西觉少佐、久松大尉等5名战犯,被处以无期徒刑,为惨死日军屠刀下的5万冤魂。战犯受刑当日,郑古悦、庄惠泉等受邀临场监刑。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