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永安 |
释义 | § 烈士 李永安(1912年—1943年2月) 字国瑞,宁津县杜集乡李麻庄人。1931年,在宁津师范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因从事抗日爱国宣传等革命活动,1933年被开除学籍,回乡务农。1935年,任宁津东区区委副书记。 1937年“七·七”事变后,参加了张策平等人组织的武装起义,后在改编为抗日救国军一大队的刘子芳中队任指导员。1938年春,调抗日救国国二十二路任政治部主任,在宁津、南皮县境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曾在王尖庄击溃不抗日的地方民团武装,缴获一批枪支弹药。1942年,任阳信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同年,又调任冀鲁边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率部开展游击战争,不断地给日伪军以沉重的打击。 1943年初,日军纠集济南、天津、惠民、沧州、德州等地的日伪军2万余人,对冀鲁边三军分区根据地—乐陵铁营洼进行大“扫荡”。2月3日,他带了一个手枪班到铁营洼视察工作,与敌人遭遇。在强敌面前,他指挥若定,当即组织军民分散转移,亲率手枪班应战。子弹打光,从敌人尸体上搜寻子弹再战,从拂晓激战至中午,为军民突围脱险赢得了时间。最后,寡不敌众,敌人蜂拥而上。他怒视敌人,大义凛然,用最后一粒子弹,壮烈殉国,时年31岁。1952年,迁葬于石家庄华北革命烈士陵园。 § 三峡集团原总经理 三峡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永安 李永安先生,原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兼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公司董事长。 1961年毕业于沈阳建材工业学院。历任清江水电开发公司总经理兼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三峡总公司副总经理。在李永安先生的领导下,长江三峡工程于2003年实现了蓄水、通航和发电三大目标,2005年9月左岸电站14台700MW水轮发电机组全部投产发电,2006年5月三峡主体工程大坝全线到达185米设计坝顶高程,具备全线挡水能力,工期比初步设计工期提前约10个月,提前两年发挥防洪能力。2006年10月,三峡水库蓄水至156米。目前,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已发展壮大成为以长江水力资源开发和经营为主,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与环境和谐发展、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作用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大型水电集团公司。 [1] 2010年1月31日下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总部大楼召开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尔乘在会上宣布,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改革发展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经中央同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近日,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李永安同志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和总经理职务,曹广晶同志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交流陈飞同志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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