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摊贩 |
释义 | 跳蚤市场的摊贩 § 商业型态 走贩式的摊贩 自古以来,人类会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市交易,当时的人或以担杖挑物,或以布巾包物来市,席地而坐便开始了交易活动。这种简陋但便利的贩卖方法即为“摊贩”最基本的型态,此型态至今仍然处处可见。 随着交通工具的发展,手推车、脚踏车、三轮车、摩托车、货车等等都陆续成为摊贩的运输工具。有些贩卖饮食的摊贩便进而发挥巧思将这些运输工具加以改造,设计出具有遮雨棚和简易料理台的贩卖平台。这种贩卖平台除了可以参加传统的市集之外,更便于沿街叫卖,增加客源。 在有骑楼的地区,骑楼也成为摊贩做生意的场所。有些骑楼是骑楼的所有者自行用来做小本生意,有些则是出租给租买不起店面的摊贩。与前述的流动摊贩相比,这种骑楼摊贩的营业方式与时段通常更为固定,可说是介于摊贩与店家之间的型态。也有不少骑楼摊贩在发展一段时间之后租买店面而升级为店家。 § 各方观点 罗马街头的摊贩 1.发展“摊贩经济”的多重利好 不管你承不承认小摊是否合法,你在每一座城市里总能见到他们的身影,打造无摊城市,注定是一个妄语。 就业形势的严峻,让小摊贩成为一个焦点。先是广东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广东副主委温洋提出,大学生要转变观念,当当个体户、小商贩。 接着是,中国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呼吁“请把小摊贩合法化!”不可否认,小摊贩合法化则更能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也可以吸引一部分大学生去当小摊贩,但笔者以为,这不是最重要的理由。 甘心当小摊贩的大多数是被生活所迫,他们可能是无一技之长,他们可能是一时找不到更好的工作,而一个小摊也往往是一家人的希望。让小摊贩合法化,首先是一个人,甚至是一家人的生存需要。任何人都有就业的权利,而小摊贩既没有违法,更没有伤害到别人,为何就不能安稳的在城市里以光鲜的面孔出于市民面前?凭什么要让城管像赶猪狗一样的赶走呢? 2.存在即是合理。 小摊贩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这个城市的一些市民需要小摊贩。这是市民生活低成本的需要,作为城市的管理者,不能以城市清洁、美丽的理由来剥夺他们的这种生活权利。说到底,小摊贩合法化是权利和民生的双重需要。政府没有理由不重视发展“摊贩经济”。 城市排斥“摊贩经济”,皆因城市的美丽超过了市民的生存。城市固然需要美丽,但应该有一个边界,那就是尊重底层老百姓生活和生存的权利,尊重老百姓的民生需要。这是责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另一方面来说,城市的美丽和小摊贩并不矛盾,只要城管具备服务意识,只要能够紧跟小摊贩,想必小摊贩不会无理到哪里去。观光示范夜市的摊贩 3.小摊贩应该合法化! 让小摊合法化,天塌不下来。一些发达国家,人家早已将小摊贩打造成街头一景,而我们却在有着权利和民生双重需要的小摊贩上举棋不定,与国际接轨,也实在太慢了些。摊贩经济可以解决很多人的就业,增加GDP,还可以方便和满足普通市民阶层的生活需要。 给小难贩以一定的生存空间,这些年来,一直都有人发出这类呼声,并且也能摆出极具说服力的理由。这次,何兵教授从解决就业,应对经济危机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尤其引人注目。但我认为,即使不是危机,摊贩问题也必需解决。 4.“摊贩合法”也是一种很好的市容 市容市貌是目前禁止“走鬼”最重要的理由。市容市貌是温饱之后自然要解决的感官享受,但对于那些连生存都成为问题的人群,这个市容市貌还与他们有关系吗?每个人都深深地懂得,生存权至上,显然应超越于市容市貌的感官享受。笔者以为,让那些生活无着之人为了生存而合法地摆卖,就算牺牲一点所谓的市容市貌,又算得了什么。更何况,摊贩合法有序地摆卖,未必会影响市容市貌,有时反而会让城市变得更光鲜,更富有人情味。 在美国、日本及欧洲各国,几乎所有大都市都有小摊贩,这些国家的城市文明程度并未受影响。如果,我们的城管将追赶摊贩的时间与精力,用来积极引导小摊贩,向着规范、卫生、文明的方向去发展,也一样能达到改善市容的效果。拿广州的报摊来说吧,合法化之后,他们不仅方便了市民购买报刊杂志,而且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正如专家建议的那样,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可以让更多的人拥有谋生的渠道,也不至于影响市容。何兵教授举例说:江苏镇江市对摊贩的治理就说明,只要让摊贩们进行“民主自治”,即可“一箭三雕”:秩序规范,市容整洁,关系和谐。 § 参考资料 [1] http://comment.dbw.cn/system/2009/02/23/051774809.shtml [2] 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html/2009-02/23/content_47858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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