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总统 |
释义 | 总统总统是对共和制国家元首的称呼,韩国及日本称为大统领(朝鲜语:대통령, Daetongnyeong,日语:だいとうりょう,Daitouryo),清朝末年曾有音译“伯理玺天德”。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称本国元首为国家主席,而称其它国家元首为总统。 § 来源 1787年,刚获得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13个州的代表55人,在费城独立厅召开了制宪会议,制定联邦宪法。宪法规定:国家行政大权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由各州选举的总统候选人选出;总统是最高的行政首长,又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部长、外交使节、最高法院法官以及政府其他官员;总统还有权批准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1789年1月,根据宪法美国举行历史上第一次大选,选举独立战争的杰出领导乔治·华盛顿为美利坚合众国第一任总统,也是世界上第一位总统。华盛顿本可以任终身总统,但华盛顿只担任了两届总统便决意不再继任,因此以后美国总统最多只任两届,只有富兰克林·罗斯福例外,他担任了四任总统,并且是惟一的终身总统。 § 各国差异 总统一般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各国总统任期不一 。美国总统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2届;法国总统经普选产生,任期7年,连选连任 ;德国总统则由间接选举产生 ,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1次。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总统是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行使行政权,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项工作;一切行政机构都向总统负责,受总统领导和监督;总统负责处理对外关系,有权与外国 签 订行政协定;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驻外使节,与外国缔结条约。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总统只是国家元首 ,并不直接领导内阁,德国是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德国《基本法》规定联邦总统为虚位元首,总统不是联邦政府的成员,不拥有实际行政权力。总统的职责主要是:签署并公布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通过的由联邦总理和有关部长副署的法律法令;根据联邦议院的决定任免总理,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免联邦各部部长;主持国家礼仪性活动等。 § 类型 在总统制国家,总统兼任政府首脑,有的甚至实行独裁。美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埃及以及拉丁美洲的不少国家实行总统制。 在议会制国家,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是象征性职位,真正行使行政职权的是总理(或称阁揆),如德国、意大利、印度、新加坡、以色列等。 在半总统制国家(又称双首长制),总统与总理职权的划分,不同国家不尽相同,实行“合法性二元化”措施,但总统的权力普遍较总理大。如法国、俄罗斯、韩国等。 在委员制国家,委员会主席(总统)在法律上与总统制类似,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但其权力及地位都不比其他委员高,如同内阁制下的元首。实行这一制度的只有瑞士一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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