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 |
释义 | § 概述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 努尔哈赤取得乌拉国政权后,逐渐统一东北各部成立后金政权,并在“布特哈乌拉”设置了“打牲乌拉总管署”。从1648年(清顺治四年)开始记述,从总管迈图起到清末兼总管乌音保止,计36任(包括兼任),31名人选。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是清廷直接管辖的特殊机构。是管理地方打牲部落行政事务的机关,负责向清皇室进贡以当地特产为主的经济特区。 总管衙门设在吉林乌拉街城里十字街东面路北,依照副都统衙门式样修造。大门3间,仪门1座,川堂3间,大堂5间。大堂正中供设龙牌,川堂后设印务处5间,左设银库更房各3间,右设松子、细鳞、干鱼等库4间。川堂前各按脚色分设采珠左、右翼办事八旗事务各5间,中设仪门1座。仪门处,分设东西捕鱼两翼办事房各3间。大门处,照壁1座。城东北隅,设仓廒70间。衙院周围土筑群墙,东西墙角处建筑看守、更房各3间,驻有值班兵丁轮流守卫衙署。 § 机构 总管衙门有品位的官员69员,其中总管(三品)1员,翼领(即辅堂,四品)2员,分左右两翼,协助总管统理衙署事务。5品翼领4员,分管采、捕鱼等业务。1翼分4旗,每旗设骁骑校1员,计16员。其他46员。 领催以下的官兵4276名。其中领催28名,珠轩头目111名,铺副138名,打牲丁3993名。 为了纳贡的需要,清政府划出“贡山”、“贡江”,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疆域“南至松花江上游、长白山阴(今吉林省通化、白山、延边地区);北至三姓(今黑龙江依兰县)、黑龙江、瑷珲;东至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珲春、牡丹江流域。上下数千里,流派数百支。”领内有22处采贡山场和64处采珠河口,贡品达3000余种。清初规定呈送的贡品有人参和貂皮,乾隆年间免去这两项贡品,专门采捕东珠、蜂蜜、鲟鳇、松子等。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自顺治四年至宣统三年(辛亥1911年)结束,先后持续了264年。 图为《打牲乌拉捕贡山界全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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