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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律宗
释义

§ 史略

相传释迦在世时,为约束僧众,制订了各种戒律。第一次佛教结集时,由优婆离诵出律藏。其后因佛教各派对戒律的理解不尽一致,所传戒律也有所不同。据僧史记载,中国汉地翻译戒律和实行受戒,始于三国魏嘉平(249~254)中。时中印度昙柯迦罗来洛阳,见中国僧人只落发而未受戒,即译出摩诃僧祇部戒本,以为持戒的准绳。又请印度僧立羯磨法(受戒规则)创行受戒。 道宣律师 南山律宗创始人

正元(254~256)中,安息国沙门昙谛来洛阳,译出法藏部羯磨,从此中国僧众受戒即依法藏部的作法。东晋时又把《摩诃僧祇律》、《十诵律》等广律译出,用作行事的依据,以致受戒与随行不相一致。北魏孝文帝时,法聪在平城讲《四分律》,并口授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6卷,内容只是大段科文。因此法聪被认为是四分律师。及至慧光造《四分律疏》,并删定羯磨,始奠定该宗基础。慧光弟子道云传道洪,道洪弟子智首,慨叹当时五部律互相混杂,即研核古今学说,撰《五部区分钞》、《四分律疏》,影响很大。

智首的弟子道宣,专研律学。继入终南山潜心述作,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后被称为五大部。他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从而正式形成宗派。与此同时弘扬《四分律》的有相州(今河北临漳境内)日光寺法砺,他和慧休合撰《四分律疏》、《羯磨疏》等,开创了相部宗。

又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曾入玄奘门下,撰《四分律开宗记》,采用新译的说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论》、《俱舍论》等论的解释,批评法砺《四分律疏》的错误而被称为新疏。后又撰《新疏拾遗钞》、《四分僧尼羯磨文》等,开创东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后被称为律宗三家。其间互有争论,尤以相部宗和东塔宗争论最烈。嗣后相部、东塔两系逐渐衰微,只南山一系传承独盛,绵延不绝。

按照四分律宗自己的承传,道宣是第九祖,前面还有昙无德、昙柯迦罗、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八人。道宣以后,以次传周秀、道恒、省躬、慧正等,至宋代允堪、元照而再盛。允堪据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作《会正记》,其再传弟子元照著《行事钞资持记》,对《会正记》持异议,因之南山宗在宋时又分为会正、资持两派。元明之际,衰微几至无闻。明末清初有如馨在金陵(今江苏南京)灵谷寺传戒说律,南山宗又得重兴。如馨弟子寂光在金陵宝华山建律宗道场。再传读体、戒润。读体继承寂光法席,以十誓励众,共同遵行,以律受戒,结戒安居,著作甚多。弟子最著名的有德基、书玉,两人均有许多著作。

德基下有真义、常松、实咏、福聚次第相承。其中福聚于雍正十二年(1734)奉诏入京,住持法源寺,大宏律宗,著有《南山宗统》等。其下有性言、圆先、明如、定静、慧皓、昌苍、海然、印宗、发圆次第相承。另外戒润曾弘律于常州天宁寺,法流不详。民国时著名律师有弘一等。

§ 《四分律》的传承

《四分律》的传承是:昙无德——昙柯迦——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历经八代。到了唐代,四分律学分为三派:佛学家隆莲稿本《律宗》八开八叶保真(一)南山宗:智首传弟子道宣(596~667)著有《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律比丘尼钞》,合称五大部。

(二)相部宗:道云的另一弟子洪遵,洪遵弟子洪渊,洪渊弟子法砺(569~635)著《四分律疏》。

(三)东塔宗:怀素(625~698),京兆人。初从玄奘学经论,寻从道宣学《行事钞》,再从法砺学《四分律疏》,怀素怀疑师说,著《四分律开宗记》,批判法砺。后相部宗、东塔宗逐渐衰绝,惟道宣所创立的南山宗一派独传。

道宣有弟子大慈、文纲、名恪、周秀、灵萼及新罗智仁等人。其中继承法系的是周秀。南山宗在判教上,把佛教分为“化教”与“制教”,前者指佛教化众生令生定慧的教法,后者指佛教诫众生而对其行为加以制御的教法。化教又分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识圆教三类。制教因对戒体的看法不同而分三宗:实法宗(以戒体为色法)、假名宗(以戒体为非色非心)、圆教宗(以戒体为心法)。在教理上律宗分成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指佛所制定的戒律;戒体指受戒者心中防非止恶功能的体性;戒行指随戒体发现于身口意三业如法的动作;戒相指足为轨范的持戒之相。该宗又将佛所制诸戒归纳为“止持”、“作持”两类。止持,即诸恶莫作之意,规定比丘250戒,比丘尼348戒。又按犯戒的内容分为若干类(聚)。作持,即众善奉行之意,包括受戒、说戒、安居以及衣食坐卧的种种规定。

继承道宣法系的周秀依次递传道恒,经九传后,至允堪。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允堪(1005~1061)主西湖菩提寺,撰《行事钞会正记》、《戒本疏发挥记》、《羯磨疏正源记》等,阐释道宣的学说。允堪传择其,择其传元照。元照(1048~1116)住杭州灵芝寺,著有《行事钞资持记》、《戒本疏行宗记》、《羯磨疏济缘记》等。当究天台教观,以天台教义说律宗,于是南山律宗又分会正、资持两家。元照下有六代次第相承。传至元明之际,法系传承几乎无闻。到明末如馨(古心,1541~1615)开戒法于金陵灵谷寺,重兴南山律宗,传弟子寂光(三昧,1580~1645)创戒坛于金陵宝华山。寂光弟子见月继主宝华山宏传,后来传习戒法的皆以宝华山为轨范。读体下,有十四代次第相承。

§ 戒律理论

律宗的教理分成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戒行是戒律的实践;戒相是戒的表现或规定,即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该宗的主要学说是戒体论。戒体是受戒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在自心的法体。即由接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构成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这是律宗教理的核心理论。戒体,旧译“无作”,新译称“无表”。三家对此有所分歧。古师多依《成实论》,以“无表业”为色法,倡色法戒体论。南山宗道宣说《四分律》通于大乘,依《楞伽经》、《摄大乘论》所说,以阿赖耶识所藏种子为戒体。它和前二说相对,称为心法戒体。

《四分律》分通大乘之说,起于慧光,道宣在《羯磨疏》里更从律文中搜寻出五种理由来证明其说。一曰“沓婆回心”,二曰“施生成佛”,三曰“相召佛子”,四曰“舍财用轻”,五曰“识了尘境”。由“四分”通向大乘,更进一步建立三学圆融无碍说。一戒一行,圆融观解,就具足一切行,这就成为大乘妙行。该宗又将佛所制诸戒归纳为“止持”、“作持”两类。“止持”即“诸恶莫作”之意,指比丘、比丘尼二众制止身口不作诸恶的“别解脱戒”;“作持”即“众善奉行”之意,包括安居、说戒、悔过以及衣食坐卧等种种行持规则。《四分律》前半部解释僧尼二众别解脱戒为止持门;后半部解释受戒、说戒等二十犍度(意译为“聚”)为作持门。南山宗五大部内容不出此两类。

§ 传戒之始

据《后汉书》记载,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五九至七五年),由于明帝夜梦金人,于是派遣使者秦景、张骞等十二人西行求法,礼请中印度僧侣摄摩腾、竺法兰赍持佛经来到中国洛阳,译出《四十二章经》,并兴建中国最初的佛教寺院||白马寺,佛教由此初传我国。此后至曹魏嘉平元年(公元二四九年),期间一百八十余年,虽有经藏的传译,独缺律典。这时期的僧侣只有剃发染衣,以别于俗人,并没有受戒的仪式。

曹魏黄初三年(公元二二二年),中印度僧侣昙摩迦罗(此云法时)尊者来到洛阳,得知我国缺少律法的传承,遂发愿弘扬律法。嘉平二年(公元二五〇年),昙摩迦罗译出《僧祇戒心》一卷,并敦请十位梵僧建立羯磨法,举行传戒大典,开十大僧传戒的先河,为我国传授戒法之始,昙摩迦罗尊者因此而成为我国四分律宗的开祖。

§ 代表人物

志道(?~484)唐代僧人。俗姓任,河内(今河南省沁阳县)人。通经律论,更精戒律。为官僚何尚之所钦受请居其所建寺。北魏太武帝(424~452)灭佛以后,他邀集同道10余人,到完牢(今河北省完县)地方,集洛、秦、雍、淮、豫5州僧人,于引水寺讲律明戒,更申授法。后还京邑。王奂出镇湘州(今长沙市),志道随之,同游,南齐武帝永明二年(484),于湘州故。

日晤(?~804)唐代僧人。俗姓蒋,永州零陵(今永州市)人。年13出家,又9年受具足戒,又10年主持戒坛,他的律学师承,据柳宗元说:“佛法至于衡山,及津大师,始修起律教,由其坛场而出者为得正法,其大弟子曰日晤和尚。"初居零陵龙兴寺。唐肃宗乾元元年(758)诏令天下25寺各定大德七人长讲戒律,当推举日晤居首位,登坛传戒共37年,每年度僧1000人,居般若台(今南岳祝圣寺)专修念佛三昧,世称般舟和尚。唐德宗贞元二十年(804)卒。柳宗元作有《南岳般舟和尚第二碑》。 律宗  ——三昧

惠开(733~797)唐代僧人。俗姓欧阳,潭州(今长沙市)人。唐玄宗天宝十一年(752)出家,唐代宗广德二年(764)诏命于衡山修建大明寺,择僧21人安居,惠开获选并居主位,主持戒事22年,受戒称弟子者数万人。宰相齐映、李泌、赵憬,尚书曹三皋、裴胄,侍郎令孤恒等,执经受大义为弟子。唐德宗贞元十三年(797)殁。柳宗元时官柳州司马,为作《南岳大明寺律和尚碑》。

法证(?~801)唐代僧人。俗姓郭,出家后,住衡山密云峰下云峰寺,有往受律求道者,莫不倾诚接引,元臣硕老,皆稽首受教。主事50余年,度50000人,为弟子有3000人。唐德宗贞元十七年(801)殁。柳宗元为作《南岳云峰和尚塔铭》,又为作《云峰和尚铭》。碑铭上说:”余既与大乘师重巽游,巽其徒也,亟为余言,故为其铭。”(见《柳河东集》卷七)

希操,唐代僧人。俗姓昝,原为儒生。出家后,住衡山中院掌律度众,凡26年。柳宗元在《衡山中院大律师塔铭》上说:“南尼(岳)戒法,坏而复正,由公而大兴,衡岳佛寺毁而再成,由公而丕变。故当世之士,若李丞相泌,道未当屈,睹公而稽首,尊之不名。”又说:“凡所受教,若华严照公、兰若贞公、荆州至公律公,皆大士,凡所授教,若惟瑗、道郢、灵干、惟正、惠常、诚盈,皆闻人。”据《南岳志》记载,诚盈与韩愈为方外交,愈曾有《别盈上人》诗为赠。

知俨(736~818)唐代僧人。俗姓曹,潭州湘潭(今湘潭县)人。为当地大族,年九岁,求出家,父不能夺其志,于是抱经笥入南岳,进品,受具,闻经,传印皆由当时大长老主其事。曹王李皋官湖南,请知俨为人师,登坛莅事共38年,受度者万余人。檀施云集,用以建宝幢,修废寺,饰大像,知俨向门徒说:“彼以有相求我,我以有为应之。”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卒。刘禹锡为作碑铭,有云:“南岳律门,以津公为上首,津之后,云峰证公承之,证之后,湘潭俨公承之。星月丽天,珠玑同贯,由其门者,皆正法焉。"由此可见知俨在当时湖南律宗传承上所处的重要地位。”

三昧(1580~1645)明代僧人。名寂光,俗姓钱,广陵(今江苏省江都县)人。初从雪浪习贤首教观,既而遍参宗门名宿,紫柏、云楼皆相契重。从古心受具足戒,专精毗尼,曾行脚衡岳,登庐山,住持东林寺。不久移居衡山剃潭,又重兴南京宝华山。崇祯十五年(1642)荆王请兴沩仰道场。十六年(1643)奉诏主修南京报恩寺。次年(1644)明亡。南明福王朱田崧弘光元年(1645)诏赐紫衣、白金,勒文武百官迎谒于寺称为国师。三昧足迹遍南北,临坛演戒百有余所,当时所谓晋藩、荆王、鲁王、路王皆遣使迎接,主持坛会。清顺治二年(1645)卒。著有《楚纲经直解》四卷。

见月(1602~1679)明清之际僧人。名读体,俗姓许,楚雄(今云南省楚雄县)人。初居滇黔,听说三昧宏戒江南,慕之前往。途径南岳,演《楞严四依解》,继登破额、冯茂、上堂、礼诸祖道场,后在江南得三昧衣钵真传,协助三昧创建南京宝华山戒坛,并将其发扬光大。

寂定(?~1659)明清之际僧人。剑川(今云南省剑川县)人。明天启年间(1621~1627)至衡山为僧,后从三昧在宝华山受戒,博研经律,还南岳,受法颛显,崇祯十四年(1641)归滇,住鸡足山,后移居宝岩,弘敷法席,名震一时。寂定律学湛深,具精教义。

§ 经典判教

以《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祇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律毗婆沙》、《萨婆多论》、《明了论》,为基本经典,通称四律五论。将释迦一代教法判为化、制两教。化教为佛教化众生令生定慧的教法,即经论之所诠,如四部阿含,《发智论》和“六足论”等。制教为佛教诫众生而对其行为加以制御的教法,即律教之所诠,如《四分律》、《十诵律》等。化教又可分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识圆教三类。性空教摄一切小乘,相空教摄一切大乘般若,唯识圆教摄大乘《华严经》、《楞伽经》、《妙法莲华经》、《大般涅槃经》。制教又可分为实法宗、假名宗、圆教宗三宗。实法宗即立一切法实有的说一切有部等,以色法为戒体。假名宗即立一切诸法唯有假名的经量部等,以非色非心法为戒体。圆教宗即立一切诸法唯有识的唯识圆教等,以心法种子为戒体。律宗在三教三宗中属唯识圆教宗。

§ 经典结集

1.第一次结集--经律传诵《佛遗教经》中叙述佛陀在入灭前的最后说法:“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闇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大师。”佛陀涅盘后,正当僧团大众沉痛哀悼时,有一位愚痴的比丘跋难陀却高兴地说:“你们何必伤心呢?佛陀在世时,整天说我们这不对,那不好的,现在他死了,我们可以自由了!”大迦叶尊者惊愕之余,认为当务之急,应该把佛陀一生的教法结集起来。 律宗——见月

根据《部执论疏》记载,佛陀入灭后,大迦叶尊者召集五百位阿罗汉在七叶窟举行的第一次结集,是由阿难尊者诵出五《阿含》为《经藏》;由优波离尊者历时九旬,升座八十次而诵出《毘奈耶》为《律藏》。经大众印证、认可后,成为最初的根本《律藏》,全名《八十诵律大毘尼藏》。唯当时的结集只有口诵、心记,并没有付诸文字,故此部《律藏》今已失佚。

佛陀的说法、制戒,是因应利、钝不同的根机而有所差异。佛陀住世期间,弟子们已经对各种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所不同者,当时有佛陀的“圣言量”可资依据。七叶窟的结集,迦叶尊者与婆师波尊者也因为对戒律有着不同的意见,而有所谓“窟内结集”与“窟外结集”的说法。这些纷歧,为往后部派的分化埋下种子。

2.第二次结集--根本分裂第二次结集大约是在佛陀入灭一百年后举行,共有七百位高德比丘参加,所以称“七百结集”。因为结集的地点在毘舍离城,又称“毘舍离结集”。

分裂的症结,南北传佛教的说法不一。根据南传佛教的说法,是因为僧众对于戒律产生严重的争执,而致引发分歧。

印度东部的跋耆族比丘,首先提出与原始教团相违的十条新戒律,受到东部僧团的普遍遵行。当时有印度西部波利族的长老耶舍,游化到东方毘舍离城,对于跋耆族比丘乞受金银的情况感到震惊,认为此举不合戒律,立即邀请西方的长老比丘来到毘舍离城结集,宣布包含乞受金银在内的“十事”非法,参加的长老比丘共有七百人。这次的结集,并没有受到跋耆族比丘僧团的认同,他们另外大规模召集一万名比丘僧伽进行结集传诵大会,以示反对,因此导致佛教教团第一次的分裂。此后,波利族长老一派,称作“上座部”;跋耆族一派人众较多,名为“大众部”。

上座部所遵循的戒律是钜细靡遗的《四分律》、《十诵律》,大众部则依据精要简略的《摩诃僧只律》及《梵网经》为准。关于“十事”,按南传佛教的《大史》、《岛史》所记,大致如下:

角盐净:可用角器蓄盐,以备随时食用。

二指净:中午日影偏西二指的时候,仍可就食。

他聚落净:饭后可到其它聚落再食。

住处净:同一个界内居住的比丘,可分开举行布萨仪式。

赞同净:可由僧团一部分比丘作成决议,再征求其它比丘的同意。

所习净:按惯例行事不算违犯戒律。

不搅摇净:允许喝未经搅拌去脂的牛乳。

饮阇楼伽净:可以喝未发酵或半发酵的椰子汁。

无缘坐具净:可用不贴边,大小随意的坐具。

金银净:比丘可接受金银的供养。

以上十事,为第一结集所传诵的戒律所禁止。

根据北传佛教的说法,第一次分裂是由于对修行果位的看法不同而引起。原始佛教主张阿罗汉是修行的最高果位,经过身心重重考验的阿罗汉,已经断尽一切生死烦恼,解脱轮回。然而当时却有一位大天比丘对此提出异议,认为阿罗汉并非圆满果位,仍有五种局限,他以偈颂表达:“余所诱无知,犹豫他令入,道因声故起,是名真佛教。”

然而,大天的主张立即遭到上座比丘们的反对,为此,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最后,赞成大天的多数比丘组成“大众部”,反对大天的少数上座比丘组成“上座部”,而且被迫离开华氏城,迁移到印度西北的迦湿弥罗(喀什米尔)。

以南北传佛教所记载部派形成的原因来看,南传佛教的说法,纯粹以戒律的解释不同为分裂的起因。北传佛教则着眼于教义的看法有别。

由于上座、大众两部的形成,后来的众多部派,都是从这两部分裂出来。所以这次的分裂,叫做“根本分裂”。

§ 五部分派

自第一次结集,优波离尊者诵出《八十诵律》根本《律藏》后,从大迦叶尊者以下,五师相承,并无重大差异,这是佛陀涅盘后一百年间,也是印度佛教发展史上的“原始佛教”时期。由于僧团中的成员大多是亲聆佛陀教导的阿罗汉、大比丘僧众,在修行及教团共住方面能够遵循佛陀制定的仪规惯例,基本上仍然是一个整体的教团,并无重大诤论。 律宗书籍

直至佛陀涅盘百年后,优婆多门下,有昙无德等五位大弟子各执一见,最后各自在《八十诵律》中采集律法,自成一部。分别为:

1.昙无德部:昙无德,乃部主之名。所传广律为《四分律》六十卷,戒本为《四分僧戒本》一卷、《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姚秦佛陀耶舍译)。

2.萨婆多部:即“说一切有部”。所传广律为《十诵律》六十一卷(姚秦弗若多罗、昙摩流支译),戒本为《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一卷(姚秦鸠摩罗什译)、《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一卷(刘宋法显集出)、《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一卷(唐代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戒经》一卷(唐代义净译)。

3.弥沙塞部:弥沙塞,意译为不著有无观。所传广律为《五分律》三十卷(刘宋佛陀什等译),戒本为《弥沙塞五分戒本》一卷(刘宋佛陀什等译)、《五分比丘尼戒本》一卷(梁朝明征集)。

4.迦叶遗部:迦叶遗,意译为重空观,也就是以空亦空为观。所传广律为《解脱律》,戒本为《解脱戒经》一卷(元魏般若流支译)。

5.摩诃僧祇部:此部所传广律为《摩诃僧祇律》四十卷(东晋法显、佛驮跋陀罗译),戒本为《摩诃僧祇律大比丘戒本》一卷(东晋佛陀跋陀罗译)、《摩诃僧祇比丘尼戒本》一卷(东晋法显、觉贤译)。

此外,关于五部分裂的说法有二:

1.《出三藏记集》卷三记载,佛陀在世的时候,有一位长者梦见一张白毡,忽然自分为五段,长者于是惊醒,到佛陀处请问其故,佛陀为他解说,这是表示佛陀灭度后,《律藏》当分为五部。

2.《翻译名义集》卷四记载,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国王的供养,食讫,令罗睺罗洗钵,因失手而使钵破为五片。是日有多位比丘因此事而请问佛陀,佛陀为他们解说,这是表示佛陀入灭后初五百年,诸恶比丘分《毘尼藏》为五部。后来优婆多果然有五弟子各执一见,遂分如来一大律藏为五部。

随着时间的流转,佛教传布的范围扩大,加上复杂的种族和语言,以及各地不同的民情风俗,国主信仰的不同倾向,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等种种因素,都足以导致戒律观点的差异。第二次结集无异是部派分张的肇端,这时期是佛涅盘一百年至四百年间,正是从原始佛教逐渐转型,形成部派分张的时代。

§ 理论

律宗的教理分成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戒行是戒律的实践;戒相是戒的表现或规定,即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该宗的主要学说是戒体论。戒体是受戒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在自心的法体。即由接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构成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这是律宗教理的核心理论。戒体,旧译“无作”,新译称“无表”。三家对此有所分歧。古师多依《成实论》,以无作戒体为非色非心的“不相应行法”,相部宗法砺即依此说倡非色非心戒体论。东塔宗怀素则依《俱舍论》,以“无表业”为色法,倡色法戒体论。南山宗道宣说《四分律》通于大乘,依《楞伽经》、《摄大乘论》所说,以阿赖耶识所藏种子为戒体。它和前二说相对,称为心法戒体。

§ 影响

《四分律》分通大乘之说,起于慧光,道宣在《羯磨疏》里更从律文中搜寻出五种理由来证明其说。一曰“沓婆回心”,二曰“施生成佛”,三曰“相召佛子”,四曰“舍财用轻”,五曰“识了尘境”。由“四分”通向大乘,更进一步建立三学圆融无碍说。一戒一行,圆融观解,就具足一切行,这就成为大乘妙行。

该宗又将佛所制诸戒归纳为“止持”、“作持”两类。“止持”即“诸恶莫作”之意,指比丘、比丘尼二众制止身口不作诸恶的“别解脱戒”;“作持”即“众善奉行”之意,包括安居、说戒、悔过以及衣食坐卧等种种行持规则。《四分律》前半部解释僧尼二众别解脱戒为止持门;后半部解释受戒、说戒等二十犍度(意译为“聚”)为作持门。南山宗五大部内容不出此两类。

该宗由道宣三传弟子鉴真传至日本。唐天宝十三载(754),鉴真在日本当时的都城奈良东大寺佛殿前筑坛传戒,弘扬戒律,是为日本有律宗之始。

§ 参考资料

[1] 什么是“律宗”?http://www.2008red.com/member_pic_419/files/zghyt/html/article_1745_1.shtml

[2] 汉传佛教-律宗 http://www.guxiang.com/lishi/mi/qinhan/200201/200201150093.htm

[3] 中国佛教制度研究中心 http://www.fjzd.org/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46

[4] 凤凰网 http://book.ifeng.com/section.php?book_id=1024&id=7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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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2 1: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