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928年6月15日 |
释义 | 1928年6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发表《统一宣言》。国民革命军占领北平、天津后,国民党认为统一已经告成,决定草拟一宣言,以声明对内对外政策,吴稚晖、蔡元培、于右任、朱霁青、丁惟汾为宣言起草委员。15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正式发布。 基本内容:宣告全国统一“已告完成”,“军政时期将告终结”,国民政府今后任务,对内实现三民主义,过去时代的军阀要排除,“根本破坏现时社会之组织,若共产党等,亦必不容其存在”;对外愿意与国家谋求“邦交之亲睦”,对于过去“依合法手续所负之义务,始终未尝蔑视”。 同日,国民政府发表《修改不平等条约宣言》,主要内容为:“国民政府所倡导之国民革命,其根本目的在于建设一个新国家,以谋国民之自由福利,以图国际之平等和平。中国八十余年间,备受不平等条约之束缚,此种束缚既与国际相互尊重主权之原则相违背,亦为独立国家所不许。当今中国统一告成之际,实行重订新约,以期完成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权之宗旨。国民政府深信一切国际间束缚解除之后,中国与各友邦物质上精神上互相援助,必能促进世界文化之进步。 6月14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决定,在孙中山灵柩前举行北伐完成祭告典礼,并拟派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前往主持。蒋介石欣然接受这一任务,16日复电中央,表示“当遵命北上致祭”。 26日,蒋介石遵照国民政府命令,偕元老吴稚晖、张静江等人由南京后程,取道武汉北上。途中邀第四集团军总司令李宗仁、第二集团军总司令冯玉祥共同赴平,但冯未随行,稍后才动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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