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布洛芬 |
释义 | § 作用 布洛芬是有效的PG合成酶抑制剂,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用于扭伤、劳损、下腰疼痛、肩周炎、滑囊炎、肌腱及腱鞘炎。牙痛和术后疼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以及其他血清阴性(非类风湿性)关节疾病。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药代动力学 口服易吸收,与食物同服时吸收减慢,但吸收量不减少。与含铝和镁的抗酸药同服不影响吸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服药后1.2-2.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用量200mg,血药浓度为22-27μg/ml,用量400mg时为23-45μg/ml,用量600mg时为43-57μg/ml。一次给药后T1/2一般为1.8-2小时。服药5小时后关节液浓度与血药浓度相等,以后的12小时内关节液浓度高于血浆浓度。本品在肝内代谢,60%-90%经肾由尿排出,100%于24小时内排出,其中约1%为原形物,一部分随粪便排出。 §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200毫克,每日1~3次,每日最多不超过800毫克;治疗痛经,200毫克,每8小时一次,口服。有症状时服用,平时不用。缓释剂可每次300毫克,每日1~2次。儿童每日1~3次,1岁以下每次20~30毫克;1~3岁每次60毫克;4~6岁每次100毫克;7~9岁每次150毫克;10~12岁每次180毫克;12岁以上每次200毫克。 外用:5%,每日3次。 § 不良反应 偶见轻度消化不良、皮疹、胃肠道溃疡及出血,氨基转移酶升高。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有交叉过敏反应。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对患有哮喘、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消化道溃疡、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7)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 禁忌症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甾体药物严重过敏者禁用。 (2)对鼻息肉综合症及血管水肿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和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会增加胃肠道副作用,也有引起溃疡的危险性。 (2)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不能增加疗效,而胃肠道副作用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 (3)与抗凝血药同用,增加出血危险。 (4)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物作用;降低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与皮质激素类同用,可明显地减缓炎症症状。 (5)不宜与甲氨蝶呤同用,以防中毒。 (6)与丙磺舒和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时,要注意降低剂量;与地高辛同用时,注意调整地高辛剂量。 § 剂型 片,缓释片,缓释胶囊,颗粒剂,口服液,栓,乳膏,搽剂,复方。 § 贮藏 遮光,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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