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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土地犯罪
释义

§ 定义

行为人违反刑法规定的有关土地的义务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土地犯罪是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刑法处罚的土地违法行为。土地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行为人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犯罪的故意;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否侵犯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并且在情节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上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定罪标准。

§ 形式

在中国,土地犯罪的有三种形式: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即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该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②非法占用耕地罪。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违法行为。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对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③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这两个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客观上都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侵害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清正廉洁性和正当性,也侵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还侵害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就土地犯罪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解释,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0.33公顷以上等行为,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处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0.33公顷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0.66公顷以上等行为,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6公顷以上等行为,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2公顷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等行为,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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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1: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