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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塞缪尔·约翰逊
释义

§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塞缪尔·约翰逊

塞缪尔·约翰逊,1709年9月7日出生于英格兰斯塔福德郡的利奇菲尔德(Lichfield),自幼喜欢阅读,因体弱多病,脸上有疤痕,一耳失聪,一眼全盲。

他先在利奇菲尔德文法学校就读,1728年至1731年在牛津大学的PEMBROKE学院读书,但是穷困使他没有拿到学位,仅十三个月后就离开了牛津大学。他试图成为一名教师和校长,但并不成功。约翰逊丑陋外貌,说话时不由自主的抽搐,使得他不受学生的欢迎。[1]

写作经历

1737年,身无分文的约翰逊与他以前的学生大卫·加雷克(David Garrick)一起出发前往伦敦。爱德华·凯夫(Edward Cave)给了他一份为《绅士杂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撰稿的工作。

1739年,发表讽刺诗《伦敦》,一举成名,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坛的诗人地位。在接下来30年中,他写了无数的传记、诗歌、散文、议会报道,甚至编写一份为出售哈尔莱图书馆(Harleian Library)而准备的拍卖目录。这段时间,他的生活依旧十分贫困,其间他写出了诗歌《沙维奇的生活》(1745年)。

1747年,塞缪尔·约翰逊开始了他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英文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的编撰。 这一工作直到1755年才完成。虽然它被广泛的赞誉并且有着巨大的影响,约翰逊并未从中获得很多经济利益。在编撰它的同时,他还写了一系列的双周刊散文称之为《漫步者》,这些散文大多涉及道德和宗教主题,它一直写到了1752年。虽然当时并不流行,结集出版后却获得广泛欢迎。

1758年约翰逊开始了《The Idler》系列的散文写作。在两年中,这个系列每周出版在一个周刊上。他们比上一个系列更短。在1759年,约翰逊出版了他的小说《雷塞拉斯》,据说是为了支付她母亲葬礼的费用。同时,他获得了很高的名声。[2]

1762年,约翰逊获得了300镑每年的政府津贴。

1763年,他遇到了他未来的传记作者詹姆士·包斯威尔。大约同一时间,他组建了“俱乐部”。

1765年,被授予都柏林三一学院的名誉博士学位,十年后又获得了牛津的这一学位。

1765年,他认识了议员亨利·塞雷尔夫妇。很快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后来约翰逊与他们一起生活了15年直到亨利于1781年去世。塞雷尔夫人的日记等为博斯韦尔的传记提供了很多素材。

1773年,他与博斯韦尔一起进行了“苏格兰西部群岛的旅行”,两年后他出版了同名游记(博斯韦尔的于1786年以另一题目出版)。

1784年,约翰逊去世,安葬于威斯敏斯特教堂公墓西敏寺。[3]

§ 婚姻家庭

父母

约翰逊的父亲是一名穷书商。1731年12月,其父病逝,仅留下二十英磅遗产和一堆书。[4]

婚姻

约翰逊在25岁时,经友人的介绍与一位名叫露西波特少女相亲。但最终他与这位女孩的母亲伊丽莎白·泰蒂波特结婚,这位泰蒂比他大21岁,是一名寡妇,约翰生昵称她为TETTY,两人终身恩爱。约翰生的朋友形容这位新婚妻子“胸脯伟岸,说话矫揉造作,脸上脂粉过厚”。

§ 成就

约翰逊是当时文坛的一代盟主,他对文学作品的评论,即使片言只语,也被众口宣传,当作屑金碎玉。约翰逊1765年出版了经他校订的《莎士比亚全集》,这个版本在后世常为学者诟病,因为约翰逊有时出于己意,对原文进行删改。他对莎评的主要贡献,在于他为莎剧所作的批注和他为这个版本所作的序言。在约翰逊时代,文化氛围已经在向浪漫主义方向发展,人们已不再视“三一律”为神圣。与德莱登、伏尔泰相比,约翰逊是更为宽容的新古典主义者。[1]

§ 传记

约翰逊的声名归功于博斯韦尔的《约翰逊传》一书的成功。但是因为他在约翰逊几乎成名后才遇到他,他的书中用了不恰当大的比例来描述约翰逊的最后几年。所以,人们很少知道约翰逊于贫困作斗争的早期生活。他曾在伯明翰待过一个时期(在离开牛津后去伦敦之前)。伯明翰中心图书馆有一套他的作品集,包含他的作品,以及关于他的各种书籍共大约2000卷,有很多都是第一版。

§ 著作

《沙维奇的生活》 (1745年)

《约翰逊字典》(1755年)

《雷塞拉斯,阿比西尼国王子传》(1759年)

《诗人列传》 (17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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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3 18: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