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山律宗 |
释义 | § 南山律宗的传承 “南山宗”、“相部宗”及“东塔宗”三派,各有其传承及著述,其中以南山一宗最为盛行,流传最久,影响最深。尤其南山律宗通于大小乘,特别受到中国人的欢迎,因此律宗的传承,所谈的就是南山律宗一脉的传承。 道宣门下众多弟子中,以秀律师(一说周律师)继嗣法统,为南山律宗第二祖,其后相承诸祖为:道恒、省躬、慧正、法宝、元表、守言、元解、法荣、处恒、择悟、允堪、择其、元照、智交、准一、法政、法久、了宏、妙莲、行居、真照等。 § 南山宗系谱: ┌智仁(新罗) │秀(周)--道恒--省躬--慧正--法宝--元表--守言--元解--法荣--处恒--择悟┐ │ ┌─────────────────────────┘ │ └允堪--择其--元照--智交--准一--法政--法久--了宏┐ │ ┌─────────────┘ │ └妙莲--行居--真照……… 道宣┤ ┌鉴真(弘传日本,成为初祖) │文纲--弘景┤ │ └道光 │大慈 │名恪 │灵崿 └融济 唐朝末年,经过会昌法难及五代的战乱后,南山律宗与其它各宗相同,衰颓不振。到了宋代,台州允堪律师(公元?--一○六一年)广开戒坛,年年度僧,并以道宣的十部著作为本,撰成《行事钞会正记》、《戒本疏发挥记》、《羯磨疏正源记》、《拾毘尼义钞辅要记》等十部注释书,以阐扬本宗精神,世称“十部记主”。 杭州钱塘灵芝寺的元照律师(公元一○四八--一一一六年)参究天台、净土之学,以天台教义释律,为南山三大部作记解,即《行事钞资持记》、《戒本疏行宗记》、《羯磨疏济缘记》等一百余卷。同时倡导教、律、禅一致之论,成为一代律学大家,大弘律教,使衰微的南山宗再度复兴起来。自道宣以下,解南山律者,共有六十余家,撰述达数千卷之多,其中以元照律师及其门下最为兴盛。 然而允堪的《会正记》与元照的《资持记》,虽然均为道宣《四分律行事钞》的记解,但是有关遶佛方向的左右、衣制的长短等见解,两书所作的解释往往各异,遂使南山律宗分裂为“会正”、“资持”二宗,其中以元照的“资持宗”影响较大。 到了元、明两代,律宗传承虽未中断,但是由于典籍散佚的缘故,再度呈现衰颓的景象。明末清初,律宗大德相继出现,如莲池、蕅益、弘赞、元贤等,均有著述传世。此外,南京古心如馨律师(公元一五四一--一六一五年)登五台山,感得文殊菩萨于云端授戒,顿悟心地法门,悠游于大小乘律法之中。返回南京后,历驻灵谷、栖霞、甘露、灵隐诸寺,开坛说戒达三十余处,徒众万余人,再兴南山律宗。神宗为嘉勉其兴教之功,特赐紫衣、钵、杖,并赐号“慧云律师”,世称中兴律祖,法系称古林派。编有《经律戒相布萨轨仪》一卷。 古心门下有性相、寂光、澄芳等。其中三昧寂光律师(公元一五八○--一六四五年)初习贤首教观,后受毘尼律法,兼习禅观,创戒坛于南京宝华山,建立南山律宗的道场。此后宝华山成为中国戒学中心,至今南北丛林的传戒,无不依循宝华山的轨范。三昧律师所主持的戒席有百余坛之多,戒子无数,著名弟子有香雪、见月律师。着有《梵网经直解》四卷、《十六观忏法》等。 见月读体(公元一六○一--一六七九年)继承宝华山法嗣,香雪转至常州天宁寺,均弘传律宗。 见月律师初习华严,不久因景慕三昧寂光律师而投其座下,深研四分广律。见月升座讲《梵网经》,舌灿莲华,析理精要,三昧律师曾赞叹:“老人三十年戒幢,若非见月,几被摧折!”其弟子六十余人,定庵德基嗣其法,着有《大乘玄义》一卷、《毘尼止持会集》十六卷、《毘尼作持续释》十五卷等数十部律仪轨范。 定庵德基之下有松隐真义、闵缘常松、珍辉实咏、文海福聚等次第相承,弘传宝华山法脉。 清世宗雍正十二年(公元一七三四年),文海奉诏入京,检校《梵网经直解》四卷,住持宝华律宗的分支----法源寺,为法源寺第一代律祖。文海奉敕启建三坛大戒,当时乞受大戒的僧侣达一千八百余人。此后,宝华山法脉亦能分支于北方,分灯于全国。文海戒子遍满天下,数逾十万众,其法脉由性言、圆先、明如、定静、慧皓、昌苍、海然、印宗、发圆等代代相承。 此外,道宣门下弘景的弟子鉴真律师(公元六八七--七六三年),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在扬州大明寺以戒律化导一方。当时有日僧荣叡、普照等前来中国求法,于天宝元年(公元七四二年)恳请鉴真东渡弘传律法。鉴真携带相部法砺的《中疏》、南山三大部,以及大批文物、药材等东行,历尽艰辛,十一年来,分五次渡海失败。第六次,双眼已经失明,但仍不稍减其赴日之志,终于抵达日本都城奈良,依道宣的《戒坛图经》,于东大寺筑坛,亲自为君民上下传授菩萨戒,并为日僧重授戒法。天皇诏赐“传灯大法师”之号,日本律宗由此肇始,鉴真被尊为日本律宗开祖。 十九世纪中,太平天国之乱起,宝华山首当其冲,破坏甚钜;乱后重建,每年戒坛仍常开坛授戒,然南山一脉曾一度失其三大部。至清末,由徐蔚如从日本请归,重刊于天津刻经处。民国建立以后,弘一律师起而复兴律宗。弘一律师(公元一八八○--一九四二年)初修净土,参访多处名山大寺后,深感律法不明,佛教难以发展,乃发奋钻研律学,以弘扬南山律宗为己任,遍考中外律丛,校正三大部及其它律藏,着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道祖略谱》、《戒本羯磨随讲别录》、《四分律含注戒本讲义》等。同时创办“南山律学院”,以延续律宗法脉。弘一大师在律学上的成就,以及对中国佛教的影响,受到现代学者一致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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