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协商民主 |
释义 | § 简介 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西方学术界开始关注的新领域.协商民主理论源自并超越了自由民主和批评理论.它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其核心要素是协商与共识.协商民主有助于矫正自由主义的不足,同时也有助于不同层面的政治共同体的政治实践. § 观点 协商民主理论认为,代议民主的上述要素已经与现代公民的要求及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公民与官员之间就共同相关的政策问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对话与讨论,是政治民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任何其他方式所不可取代的。他们积极倡导公民直接的政治参与,并相信协商民主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是当代民主的核心所在。 一些当今西方政治思想界的领军人物,纷纷表明自己对协商民主的支持态度,像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英国著名社会政治理论家安东尼·吉登斯、德国思想领袖于根·哈贝马斯等人,都是协商民主的积极倡导者 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协商民主与选举(票决)民主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并把它作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共同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协商民主对于欧美来讲,是正在讨论和研究的一种新的民主形式。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关注并提出协商民主理论,主要是为了破解选举(票决)民主的困境,弥补选举(票决)民主的缺陷。因为西方的传统是以选举(票决)为民主的主要形式。自古希腊、古罗马以来,这种选举形式在西方的历史传统中早已形成。他们是在研究选举(票决)民主的不足中提出可以用协商民主来弥补其不足。对他们来讲,协商民主是新事物。 对中国来讲,恰恰相反,中国人学会选举(票决)民主是近代以来的事情,而且现在我们还不是很成熟,还在继续完善。而中国人对协商民主是有悠久传统的。就以我们党来说,早在建国初期就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之一。在政协这个机构里,各个党派、各个阶层、各个界别、各个民族、各个宗教的政协委员,都能够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西方协商民主还主要停留在学者层面上,还是一种民主理想,而我国的协商民主早已经通过政治协商会议这种组织形式在实施,而且还在积极探索新的协商民主形式,如浙江温岭、河北邯郸的民主恳谈会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顺便说一下,协商民主可以有多种形式,不仅仅指的是政治协商会议里的协商,还有其他许多形式。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召开公共政策听证会,比如有的地方实行的民主恳谈会,都是协商民主的形式。协商民主在中国不是水土不服,而是深受欢迎,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来保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完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由柳洪平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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