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魁立 |
释义 | § 人物概述 刘魁立刘魁立,1934年生于河北省,汉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新疆大学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民间文学论坛》主编、中国社科基金评审组成员(1986-1995)等职,现任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亚洲民间叙事文学学会(AFNS)会长、俄罗斯科学院民间文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顾问、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顾问、文化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刘魁立先生早年毕业于莫斯科大学研究生院,是我国著名的民间文艺学家,主要从事中国民俗学及民间文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欧洲民俗学的研究。[1] § 学术经历 刘魁立 1950—1953 在哈尔滨外国语学院学习。 1953—1955 在哈尔滨外国语学院任外语语法教员。 1955—1961 在莫斯科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系学习,后转入研究生院,专攻民俗学,1961年获语文学副博士学位;1997年获俄罗斯哲学博士学位。 1961—1979 在黑龙江大学中文系任副教授。 1979—1985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任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 1985—1994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任所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 1990—2001 《民族文学研究》杂志主编。 1999—2000 在日本国斯拉夫研究中心,任客座教授。[2] § 学术职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新疆大学客座教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民间文学论坛》杂志主编;全国社科基金评审组成员(1986--1995)等职。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亚洲民间叙事文学学会(AFNS)会长,世界民俗学者组织(FFN)全权通讯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顾问,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俄罗斯科学院民间文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顾问。 § 研究领域 主要从事中国民俗学及民间文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欧洲民俗学的研究。 § 学术活动 刘魁立 刘魁立教授一直致力于中国民间文艺学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学科建设。他早年在俄罗斯留学研究期间,曾多次深入原苏联各地区进行民间文学考察,他搜集的故事曾在俄罗斯民间文学作品集中出版。 六十年代以及八十年代至今,在中国各地多次深入农村及边远地区进行民俗学及民间文学的考察活动。1956年及1960年曾经结合我国民间文学状况,发表《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和《再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两篇长篇论文,全面阐述田野工作忠实记录的原则,引起民间文学工作者的一场大讨论,对民间文学的搜集和研究产生了有益的影响。 1979年协助贾芝等民间文学工作者前辈,参与恢复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的工作及筹备全国文代会的工作。随后担任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书记处书记职务。并参与筹划中国民间文学(民间故事、民歌、民间谚语)三套集成大规模搜集和编辑工作,同时担任艺术科学国家重点项目《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副主编。 1982年受命协助钟敬文等民俗学前辈筹备成立中国民俗学会。1983年中国民俗学会成立,任首届秘书长,继而被选为副理事长、理事长(1999年至今)。 1985年以来,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国家重点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从书》主编(现已出版蒙古族、藏族、纳西族、傣族、彝族、仡佬族、赫哲族等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30余卷)、曾任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民族文学分支副主编;曾主编《中国民间文化丛书》(包括《中国神话》、《中国民歌》、《中国民间信仰》、《中国民间工艺》、《中国民间年画》、《中国民间音乐》、《中国民间舞蹈》、《中国民间传说》等14种,第一、二版,1990,1995,浙江教育出版社)、主编《原始文化名著译丛》(包括《原始文化》、《人类学》、《金枝精要》、《比较神话学》、《月亮神话》、《面具的奥秘》、《图腾崇拜》、《金叶》、《西方神话学论文集》等十余种,1989—2001,上海文艺出版社)。 长期以来,刘魁立先生积极参与和推进中外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的学术交流,在国际学界深有影响。1994年与日本著名学者稻田浩二教授、韩国著名学者崔仁鹤教授共同筹划,成立了亚洲民间叙事文学学会,并被选为学会副会长,同时担任中国分部负责人,2000年被选为会长。 1995年始,多次为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访问学者、外国留学生讲授《欧洲民俗学史》课程。八十年代以来,多次参加在芬兰、南斯拉夫、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在中国台北召开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宣读学术论文,并多次在芬兰、南斯拉夫、俄罗斯、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的有关刊物上发表论文。 § 主要著作 刘魁立作品 近年来,刘魁立先生主要致力于民间故事学和民间叙事传统的理论研究,著述颇丰,在学界引起极大反响。 著作 《中国蛇郎故事类型研究》(在日本大阪“亚洲民间叙事文学学会第四届年会”上的学术报告,以中、日、韩三种文字发表,1997年10月); 《论中国螺女型故事的历史发展进程》(以中、日、韩三种文字发表); 《论19世纪下半期俄国北方民间文学讲述人和演唱人》(以俄文撰写, 《斯拉夫学刊》2000年); 《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故事类型形态结构分析》(《民族艺术》 2001:1); 《〈民间叙事的生命树〉及有关学术通信》(《民俗研究》2001年:2)等,其中他从方法论意义上提出的“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活鱼儿是要在水中看的”等学术理念,不仅创立了故事研究的文本解析模型,同时建构了民间叙事传统研究的动态观照方式。 论文 1. 《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获全国文联“山花奖”理论著作特别奖(一等奖); 2. 《俄罗农奴制改革时期的民间故事》,俄文,1961年,莫斯科; 3.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合著1—3卷,1983年,湖南人民出版社; 4. 《神话新论》主编之一,1987年,上海文艺出版社; 5. 《俄罗斯民间文学专辑》,1984年,北京,《苏联文学》; 6. 《神话及神话学》,《民间文学论坛》,1982年; 7. 《欧洲民间文学研究中的神话学派》,《民间文艺集刊》第三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 8. 《世界各国民间故事情节类型索引述评》,《民间文学论坛》创刊号,1982年; 9. 《欧洲民间文学研究中的流传学派》,《民间文学论坛》1983年第3期; 10. 《重要视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文学评论》1984年第6期。并收入张岱年主编《回读百年—20世纪中国社会人文论争》第5卷,大象出版社,1999年; 11. 《文学和民间文学》,《文学评论》1985年第2期; 12. 《和平与劳动的颂歌》,在中国文艺界纪念芬兰史诗《卡勒瓦拉》出版150周年报告会上所作的学术报告。此报告获得芬兰国家颁发的奖章和证书。中文稿发表于《民间文学论坛》1985年第2期; 刘魁立 13. 《〈金枝〉论评》,《民间文学论坛》1987年第3期,此文曾获民间文学银河奖; 14. 《民族传统文化和民间叙事文学》、《阿尔泰语语系民族叙事文学与萨满文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0年; 15. 《民族文化发展谫论》,在民族文化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以中、英文发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年; 16. 《〈福乐智慧〉的象征体系》,在《福乐智慧》国际学术讨论会上的报告,《西城研究》1994年第1期; 17. 《论民间文化的比较研究》,在1996年“东亚民俗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上的报告,《亚细亚民俗研究》第一集,民族出版社,1997年; 18. 《中国民间文学研究的若干问题》,1982年在日本民间文学学术会议上所作专题报告,以日文发表,载日本《中国民话之会会刊》,1984年; 19. 《赫哲族史诗〈伊玛堪〉》,1990年在苏联卡尔梅克自治共和国国际学术会议上的专题报告,以俄文发表; 20. 《中国多民族民间文学传统的继承与发扬》,在莫斯科第一届“传统文化与生存环境”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报告,以俄文发表,载《文化传统与生存环境》一书,莫斯科,1993年; 21. 《额尔古纳河畔中国俄罗斯族》,在俄国赤塔国际学术会议上的专题报告,以俄文撰写,并录有摄像专题资料,载《西伯利亚和美洲各民族的文化传统:继承性和生存环境》一书,赤塔,1995年;并作为重点文章(除刊发正文外,还利用封二整版介绍该文)在俄罗斯民俗学权威杂志《古俗今存》发表,莫斯科,2001年第2期;同时被译成日文,发表于日本《民众》杂志,第42期,东京,2001年3月。 22. 《论中国文献载录的和口头流传的笑话》,在亚洲民间叙事文学学会第三届年会上的报告。以中、日、韩三种文字发表,载《韩、中、日比较说话学术大会。笑话的类型与特征》一书,汉城,1996年; 23. 《中国蛇郎故事类型研究》,在日本大阪“亚洲民间叙事文学学会第四届年会”上的学术报告。以中、日、韩三种文字发表。1997年10月; 24. 《历史比较研究法和历史类型学研究》,在中国首届民间文化高级研讨班上的学术报告,载《民间文化讲演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 25. 《论中国螺女型故事的历史发展进程》,以中、日、韩三种文字发表; 26. 《韩、中、日说话比较研究》一书,1999年,汉城; 27. 《论19世纪下半期俄国北方民间文学讲述人和演唱人》,以俄文撰写, 28. 《斯拉夫学刊》,札幌,2000年。 29. 《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故事类型形态结构分析》,《民族艺术》 2001年第1期; 30. 《〈民间叙事的生命树〉及有关学术通信》,《民俗研究》2001年第2期 主要译著: 1. 《科拉·迪·里恩齐》,恩格斯青年时代所著诗剧,译自德文,初载《新发现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后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一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 2. 《序幕》,长篇小说,车尔尼雪夫斯基著,译自俄文,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 3. 《母权制》,译自拉法格《原始文化论文集》,载《民间文艺集刊》第六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 4. 《列宁年谱》第一卷、第二卷,译自俄文,三联书店,1984年; 5. 《故事形态学》,弗·普洛普著,译自俄文,即将出版; 6. 《世界文学史》,八卷集,俄罗斯科学院著,中译本主编,已列为出版局 “十五规划”重点图书,将于2004年出版。 [3] § 学术言论 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刘魁立 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之前,身为博导的刘魁立一直在象牙塔里做学问。如今,刘魁立终于可以学以致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学术支持。在他看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看重的是它们所体现的民间文化内涵,因为这些内核的东西损失起来是很快的,“随着时代的变化,我们对于这些文化内涵的理解也随之不同,因此它们就显得更加珍贵。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就在于这些遗产背后的文化内涵”。 我们的要求是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和民族价值、具有完整的保护规划,更重要的是看是否濒临灭绝。我看了浙江开出的这份初拟名单,这些项目都很有代表性,但是否濒危我就不太了解了。里面好多项目不仅仅是浙江自己的,更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影响深远。比如龙井茶叶生产技艺,我不知道在现有的茶叶制作过程中还保留了多少,但它显然是杭州人智慧的结晶,对于茶文化功不可没。它的相关文化内涵应该得到非常好的保护”。刘魁立介绍,从目前全国各地反馈的信息来看,浙江在保护工程上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进行得非常好,在对老艺人的寻访组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4] 谈民族节日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各个民族友好相处,彼此尊重,我觉得在大多数民众庆祝自己的传统节日的时候,我们的许多少数民族的群体,我们这些手足兄弟,同样的应该过自己的民族传统节日,比如说许多民族过自己的三月三,这些在地方法规里面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我觉得这些民族传统节日,同样的应该受到尊重,也应该有相应的庆祝的时间,这一点我相信在许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有相应的规定,我也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我们少数民族兄弟同胞在这一方面的权利。 民俗是一个传统,在整个社会不断前进的过程中,我们会有非常重要的一些传统,但有些传统也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其中包括比如人为的原因、自然的原因,它会被我们遗忘。但是到了一定的时候,它也会召唤人们回忆起这种传统给我们的益处,使我们能够重新恢复这些传统,让这些传统在我们建设新生活的道路上机会发挥它可以发挥的作用。正像传统节日这样,被遗忘了,或者是被冷落了一百年之后,现在我们的党和国家又特别的关注我们人民群众的这种节日体系,使它能够在我们整个的社会生活中仍然占据重要的地位,我想这样一件事情说明,只要对我们有益处的,对未来建设有帮助的这些传统,一定会得到我们尊重的。我想民族文化的复兴也许可以指日可待。[5] § 所获奖项 刘魁立教授获第二届钟敬文民俗学奖,作为受奖人,刘魁立教授在会上发表了自己数十年来从事民俗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真切感想,最后他说:“让我们挖掘我们心中的‘神性’,让我们以钟老的精神为榜样,为中国民俗学的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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