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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保国会
释义

§ 简介

保国会

保国会是戊戌变法时期的政治团体,也是维新派的重要政治团体。1898年康有为等在北京成立。保国会亦称强国会,机关刊物《万国公报》后改名为《中外纪闻》。 保国会的主要发起人是康有为和御史李盛铎。曾先后3次集会,呼吁救国,宣传变法,还大造变法图强的舆论。后在顽固派压制下自行停顿。[1]1897年11月德国强占胶州湾事起(见租借地),瓜分危机严重,康有为“既上书求变法于上,复思开会振士气于下”,结合各省旅京人士立会,粤学会﹑蜀学会﹑闽学会﹑关学会先后成立。遂决再“成一大会﹐以伸国愤”。

1898年4月12日﹐保国会在北京成立,拟定《保国会章程》三十条﹐主要内容是:“以国地日制﹐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故开斯会以冀保全”﹔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即“保国家之政权﹑土地”﹐“保人民种类之自立”﹐“保圣教之不失”﹔讲求变法﹑外交﹑经济﹐以协助政府治理国家。规定在北京﹑上海设总会﹐各省﹑府﹑县设分会﹐时已略具政党规模。共集会三次﹐意在集群策﹑群智﹑群力﹐发愤救亡﹐推动维新运动。接着,保滇会﹑保浙会﹑保川会相继组织。吏部主事洪嘉与怂恿浙江人孙灏出面攻击﹐诬为“辩言乱政”﹐“形同叛逆”。御史潘庆澜也上疏劾奏﹐谴责康有为“聚众不道”。御史黄桂鋆又参劾保滇会﹑保浙会﹑保川会﹐以其“乘机煽惑﹐纠合下第举子”,“揽权生事”,如各省自保,那将“从此分裂”,要求严禁。这样﹐保国会虽未封闭﹐然已形存实散。但它“合群结社”﹐表达了御侮图存的爱国意愿,促使了各省自保的救亡运动和“诏定国是”的实现。[2]

§ 成立与瓦解

清光绪十二月十三日(1898年1月5日),康有为亲自发起组织旅京广东同乡在北京南海会馆成立粤学会;次年正月初十(1月31日),由林旭、张铁君等发起,结合福建旅京人士在北京福建会馆成立闽学会;十八日,宋伯鲁、李岳瑞等发起,结合山西、陕西旅京人士成立关学会;二月,杨锐等发起,结合四川旅京人士在北京四川会馆成立蜀学会。

这些学会的发起,意在团结维新志士,在全国各地推行变法维新。这时,又值会试期近,各省举人云集北京,康有为以为,自《马关条约》签订,割让台湾已经3年,及今胶州、旅顺、大连、威海卫又相继割弃,急须“成一大会,以伸国愤”,使“爱国之忱,当为天下所共与”。恰好江南道监察御史李盛铎也有会合在京应试举人开会的主张,于是,由康、李为主要发起人,组织保国会。三月二十七日,保国会在北京南横街粤东会馆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集会的有在京官吏及各省举人一二百人。康有为登台演说,痛陈中国所面临的民族灾难。他说,中国4万万人有如笼中之鸟、釜底之鱼、牢中之囚,为奴隶、为牛马、为犬羊,听人驱使,任人宰割,“此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变”。而近两个月来,中国失地失权之事又20起,长此以往,中国面临的也将是像波兰、印度那样的亡国结局。故今日“不责在上而责在下,责我士大夫义愤不振之人”,因今日人人有亡天下之责,人人有救天下之权,如果4万万人都积极奋进,热心救国,则必大有可为,中国何患不能救!康有为讲演时,声气激昂,座中人有为之泪下者。康又作《保国会序》一篇,呼吁“我四万万同气同种之胄”,只有“合群以救之”,“激耻以振之”,“厉愤气以张之”,“以保一大国”。

第一次集会议定了《保国会章程》30条,首列开会目的:该会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法,故开本会,“以冀保全”,即“名为保国会”;又宣布该会宗旨为“保国、保种、保教”,即“保国家之政权土地”,“保人民种类之自立”,“保圣教之不失”。章程还规定,在北京和上海设立总会,各省、府、县设立分会;会中由公选之总理及值理主持会务。又规定了总会和分会的组织、权限、工作人员职责、入会手续、会员权利和义务等项。闰三月初二,又在崧筠草堂举行第二次集会。梁启超因病未能出席,“以笔代舌”,作了书面演说。演说词历述国家危亡在即,局势紧迫,强调必须“合群策以讨论之”,“合群智以讲求之”,“合群力以分任之”,意即立会以保国,此正保国会开会之宗旨。后又在贵州会馆举行第三次集会,是为最后一次集会。保国会成立后,保滇会、保浙会、保川会先后在北京成立,均为御侮救亡的爱国团体。

保国会等团体的爱国维新活动,引起封建顽固势力的仇视和惊慌。顽固派吏部主事洪嘉与怂恿浙江人孙灏出面攻击康有为,并代孙草拟《驳保国会章程》,对《章程》逐条驳诘,对康有为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竟诬称其想做“民主教皇”,言语粗鄙,近于谩骂,所谓“地方大光棍”、“厚聚党徒、妄冀非分”、“形同叛逆”、“辩言乱政”、“邪说诬民”、“鬼域伎俩”,甚至诬康有为“诳骗人财”,恶言秽语,不一而足。最后又颠倒黑白,认为外来侵略并非主要危险,“内患交乘”才是主要危险,而康有为等辈正是最大的“内患”,可谓荒谬已极。闰三月十二日,御史潘庆澜又疏劾保国会,说康有为“聚众不道”。二十七日,后党御史黄桂?参劾保滇会、保浙会、保川会“包藏祸心,乘机煽惑”,认为如果各省均起自保,那岂不将“从此分裂”,要求严禁。后党亲信大臣荣禄甚至公开扬言,康有为立保国会是“僭越妄为,非杀不可”,警告入会者要小心脑袋。

从此以后,对保国会的攻击、诽谤甚嚣尘上,气氛相当紧张。与康有为一起发起成立保国会的李盛铎见势不妙,竟反戈相向,参劾保国会,以求自免。此时光绪帝已看过康有为的两次上书(上清帝第三书和第六书)和他进呈的《日本变政考》、《日本会党考》,大体明了集会结社的意义,故对守旧派之参劾保国会事置之不问。守旧派军机大臣刚毅(1837―1900)要求查究保国会会员,光绪帝制止谓:“会能保国,岂不大善,何可查究耶?”故保国会虽遭劾奏,却终未封禁。保国会的规模超过强学会,是资产阶级维新派的一个全国性政治团体,其御侮救亡的爱国色彩比强学会更为鲜明,并且厘订章程、编订组织机构,规定了入会手续及会员权利、义务等项,略具政党规模。它在“合”爱国之“群”,促进光绪皇帝接受变法要求,终于诏定国是,开始变法新政等方面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以致在百日维新开始以后,顽固派仍以保国会之罪名攻击康有为,谓其“名为保国,势必乱国”。为变法而牺牲的六君子有4人――林旭、刘光第、杨深秀、杨锐均是保国会员。但它也表现了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弱点,他们所“合”之“群”仍是地主、官僚出身的知识分子,政治上的软弱性、动摇性十分明显,顽固派一加反击,立即自行瓦解,有反戈相向者;有先列名保国会,后对康、梁不满,“致书诟詈”者;平时与康、梁交往密切的也不敢再来,以致“门可罗雀”。所以保国会虽未遭封禁而形存实散,只开了三次会即自行瓦解了。

§ 宗旨

1898年4月12日,维新派康有为等在北京成立保国会。设会宗旨是“保国、保种、保教”,即保国家政权、领土不丧失,保民族种类能自立,保圣教不失。在北京、上海设总会,各省、府、县设分会,意在合群策、群智、群力,发愤救亡,推动维新运动。顽固派极力反对,不久停止活动。

§ 主要内容

(1)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围,思维持振救,故创斯会而冀保全;

(2)以保国家之政权土地不丧失,保

民族种类之自立,保圣教之不失;

(3)讲求变法,研究外文,谋求经济实效,以助政府治国;

(4)北京、上海设总会,各省府县设分会;公举总理、值理、常议员、备议员及董事主持会务。并详细订立了会议、会员则例。

§ 集会

曾先后3次集会,呼吁救国,宣传变法,还大造变法图强的舆论。顽固派攻击说:它“保中国,不保大清”;又威胁”小心其首领”。1898年4月17日,保国会在北京粤东会馆召开第一次会议,到会的官僚士大夫一二百人。康有为在会上演讲,历述帝国主义侵略日急,瓜分危机严重的事实。会上议定《保国会章程》30条。第一条说:“本会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故开斯会以冀保全,名为保国会。”它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在北京、上海设两总会,各省府县设立分会,略具政党规模。后来,保国会又在北京嵩云草堂、贵州会馆开过两次会。康有为将《保国会叙》“榜于会所”,并说:“我四万万同气同种之胄,忍回视其奴隶牛马哉!”他主张“合群以救之”,“激耻以振之”,“厉愤气以张之”,“奔走呼救”,“以保一大国”(《保国会叙》)。梁启超也在4月21日演说保国会开会大意,说明“瓜分”危机,强调“合群智以讲求之”(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二日《国闻报》)。保国会活动月余后自行停顿。[1]

§ 影响

保国会的成立,使顽固派与维新派的斗争更加激化。顽固派大骂康有为“僭越妄为,非杀头不可”,攻击保国会“保中国不保大清”,“名为保国,势必乱国”。只有光绪帝认为,“会能保国,岂不大善”,所以保国会虽然连遭劾奏,但未被查禁。

§ 意义

保国会是御侮救亡的团体,它的成立具有爱国意义。保国会的规模比强学会大,后来列为“四卿”而参预新政的林旭、刘光第、杨锐等都是保国会会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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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1 20: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