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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买卖婚
释义

§ 简介

买卖婚

买卖婚,将妇女作为有价之称随意买卖,这在中国古代是极其盛行的。结两姓之好,本无需什么代价,上古时代的群婚及对偶婚阶段便是如此。但随着私有制社会的出现,对偶婚向个体婚过渡,男家要补偿女子家庭的特别的代价就可以了。我们在一夫多妻的婚姻中,早已看到买卖婚姻的恶果。封建时代一夫多妻制的盛行,与买卖婚是直接相关的,而有钱人家能三房四妾也由此而产生。久而久之,女子无价嫁出,则被视作不名誉的事。女子出嫁要价越高,被视作荣誉越高。在一些地区对出嫁不以牛为代价的,当地人将会嘲笑。而超过普通数额被卖出的女子,则引以为荣。从损失的补偿变成合法的勒索,以致无钱不成婚姻,"非受币不交不亲",于是聘礼就变成了嫁女的身价。

§ 历史

在中国,买卖婚姻也是有相当长的历史。从古人所说"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之礼",就可知道买卖婚俗至迟在夏商之时便产生了。所谓"俪皮",那是古代以鹿皮代货币,故鹿皮为礼就是用钱作娶妻之礼,这是由妇女的身价而化出的习俗。陈顾远先生作过考证,认为古代以"妃"称妇人,就是帛的代名词,以"孥"字称妻子,也是受到金钱的影响。以致后来传之已久的婚姻6礼:纳采、纳吉、问名、纳征、请期、亲迎。其中把买卖之俗用"纳征"一词而正了名份,只是在礼兴之后,废了原来的奴婢市场;唐律中则更是明文规定:卖人为妻妾者,徒3年。但因买卖婚又以礼的形式出现了,于是礼又为买卖婚"正了名",而最后妇女的买卖是明目张胆地进行的,以致封建社会几千年,买卖婚姻之俗从无根绝过。唐代盛行"嫁娶必多收资",元明两代聘礼则更重,元典中对聘礼还作了明文规定。

§ 记载

买卖婚,数千年来一直残存着。最早的《礼记·曲礼》上就记载有“买妾不知其姓,卜之”。《礼记·檀弓上》也记载了子硕卖其父之妾,为生母安葬的事。《韩非子》里有一个故事,说卫国有一对夫妻去烧香求菩萨,妻子向神祷告说:“我希望得到一百捆布。”丈夫听了问她:“为什么要得那么少?”妻子说:“不能再多,多了你就会拿去买小老婆。”这个故事,也反映了当时买妾是相当随便之事。历代以来,买卖婚已作为流行习俗之一沿袭下来,直至现代,“娘们儿算什么,只要有白花花的银元,俊姑娘敞开地挑”。

§ 特点

充分体现买卖婚特点的是各民族中的妻子赔偿制度。这是由妻子被抢而造成的纠纷。由于男女双方感情不能融洽,另一男子不顾女子已有丈夫而采取了抢的措施。在一般情况下,经人调解,妻子归抢者所有,但抢婚者须赔偿原夫当初买妻的身价一部甚至数倍。在女子转婚过程中,也存在须付给前夫若干买妻身价的事实。假如该女子转婚次数较多,则女子身价反而越高,使新婚的丈夫不胜负担。

§ 存在形式

买卖婚

买卖婚以金钱购买为实质,其形式也是五花八门的。较为固定的有四种:

一是以礼聘娶为名,金钱买卖为实的购买式婚姻。起初,“六礼”之一的“纳币”是对婚姻的一种尊重,但是,逐渐地变成“非礼不嫁”了。女家视彩礼的厚薄而决定是否允嫁,女子收了男家的彩礼,就开始成为男家的人,变为男家财产的一部分,婚后,则成为男家传宗接代的工具。男方不出彩礼钱,女方不会嫁过来;女方不得到钱,也决不肯白白出嫁。渐渐地,在彩礼钱上讨价还价。男方视女方出身门第、人品才貌而出价,女方相应讨价、还价。有的地方还出现了“论斤计价”的荒唐事,以每斤体重百元至几百元的价格,与女方父母结算,妇女完全成了一种商品。

直至现代,婚姻的买卖痕迹还十分突出。有的较为隐晦,以高档家庭设施、豪华婚礼以及金银首饰等条件出现,有的较为直露,干脆开价数千,或者上万。这是在聘礼掩盖下的买卖婚的延续,不少“高价姑娘”或因主观原因,或因父母亲属等原因,出嫁困难,耽误了青春和幸福。

二是以钱买妾。自古以来,一夫多妻为社会所认可。妻子明媒正娶,而妾则可用钱购买,无论是豪门千金、市井平女或是名妓女伶,只要有钱,均能买回为妾。甚至他人的妻子也能以重金购买。这种买卖婚,如同买一件物品一样,公开与合法。

三是卖女抵债或把女子作为挣钱工具的买卖婚。由于在中国长期的男性为中心的封建社会中,妇女失却独立人格而依附于男子,成为“从父、从夫、从子”的附属品,因此,往往被作为一种特殊的“货物”抵押、买卖。历代卖女抵债或卖妻求荣等买卖式婚配比比皆是,并且,其残余至今影响着一部分人,他们仍把女儿或老婆视为赌资。

四是诱骗、拐卖妇女而成的买卖婚。[1]

§ 各地情况

旧时,广东一带就有一种妇女的买卖婚姻,俗称"吃土鲮鱼"。土鲮鱼及是广东特产的一种肉嫩味美的鱼,常作家常菜,不登大雅之堂,于是被用作比喻那些给主人看上的雇佣婆妈。她们被主人看上后留做妾侍。这就称为"吃土鲮鱼"。为此,形成一种专门做土鲮鱼生意的秘密市场,为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挑选妾侍服务。在广东某地,每天下午3时就有一些老婆娘带一些年轻的女子到秘密市场吃茶谈天,而那些想"吃土鲮鱼"的人则在市场内看来看去,看中了便一齐坐下吃茶谈天,讨论身价。那些来吃"土鲮鱼"的人不仅用眼看,而且用手摸,看中了就现钱交易,把"土鲮鱼"领回家去。这种取妾之方式与购买货物一般。

旧时,普通买妾的"相睇",也有先看相片,然后再看本人;有在女家的,也有在酒楼茶室的。一旦主人看中了,便约定时日。到了那天,用一乘青轿将她抬回来。小妾进门一定要在午刻时分,门口放着一双红木屐,两桶净水,那妾下轿后,赤着脚穿起木屐,换着净水来到厅上。厅的中央,正室早已坐在那里,等着小妾跪见,这叫下马威,免得小妾得宠不把正室放在眼里。那小妾见了正室便要下跪,而正室则首先要赐个名字给她,这叫改名;并把一枝银花管插在她头上,这叫管住她;然后说些教诲一类的话。俗话说:"有子是妾,无子为婢。"通过买卖得来的妻妾在身份上已矮人三分,还要等到有了孩子,才能被承认为家中一员。有的小妾被买进门后,还要先验了处女才行,不是处女更是没有什么好日子过。就是有了孩子,也不能与正室平起平坐。

中国少数民族中,旧时也盛行着买卖婚姻的习俗。如瑶族、怒族、维吾尔族、傈傈族、苗族、独龙族等,都有买卖婚的情况。他们对女子的身价大多以牛来计算。比如傈傈族,盛行以黄牛作为评定女子身价的标准。通常女家一个姑娘要向男方索取三、四头黄牛,漂亮健康的新娘身价可达七、八斗牛。独龙族女子的身价也是以牛来计算的。媒人上女家求亲,进大门在火塘边坐下,边抽烟,边喝茶,并试着探问女方为女子提出的身价。女方的父母则按照女儿各方面的情况向男方提出财礼。女子的身价以牛来计算,并按规矩须在结婚前送清,否则认为是不吉利的。有的女子身价竟高达10多条。独龙族的父权社会中,女子出嫁无异于出卖,娶妻就是买媳妇,娶妻的财礼就是女子的身价。在福贡县傈傈族那里,婚价一般少的为5条,多则10条、20条。

除了以牛作为身价外,还有以白银计算的。瑶族嫁女子就以礼银作身价,男方去女家迎亲,必须向女方父母交纳娶妻的礼银。礼银以白银计算,而且一定要过秤,做到银货两清。交付礼银后意味着买上了她的女儿。

买卖婚在僜人那里是相当有代表性的。僜人在旧时盛行买卖婚,购买妻子已经作为僜人的普通习俗,并不认为有不道德的地方。在僜人当中,凡是拥有一定的财产,即可以购买一个妻子。牛是僜人财产的主要标志,所以僜人饲养牛完全与农业生产无关,牛的用途一是用以杀牲祭鬼,另一则是用以作为购买妻子的身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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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1 23: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