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乌拉斯台口岸 |
释义 | § 基本简介 乌拉斯台口岸 乌拉斯台口岸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地处东经90°46′,北纬45°25′,距奇台县城248公里,距昌吉市485公里,距乌鲁木齐市440公里。口岸与蒙古国科布多省布尔万县接壤,距对方北塔格口岸仅6.5公里,距科布多省省会科布多市300公里。 乌拉斯台是历史上中蒙贸易通道。1992年6月正式开通口岸,年过货能力3万吨、旅客1万人次。乌拉斯台为季节性开放口岸,由口岸所在地索尔巴斯套冬季漫长,无霜期年均仅120天,最低温度-38℃,冬春季气候恶劣,常有大雪封山。 口岸开放的时间在每年3月、6月、8月和11月的l-15日。乌拉斯台口岸开放以后,于1992年6月15日成立了口岸管理委员会,设有海关、边防检查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通运营、边防派出所等单位,其中海关、检验检疫人员由乌鲁木齐有关单位在口岸开放时派往。 乌拉斯台口岸规划区面积为2.7公顷,分为办公区、仓储区、商务服务区、发展区四个区域。目前,已修建各类用房2313平方米、运管站场地 1600平方米及商品交易市场等设施。从 1995年口岸正式开放以来,出入境人员5.9万人次,出入境交通工具1.8万辆,进出口货物4.1万吨。2002年,口岸出入境人员9700人,交通工具3000辆次,过货量306吨。 [1] § 口岸现状 乌拉斯台口岸 (一)乌拉斯台口岸基本情况。该口岸位于奇台县境内,距离奇台县城250公里,距昌吉州480公里,距乌鲁木齐市450公里。乌拉斯台口岸是1991年6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对蒙古国开放的国家一类季节性陆路口岸,1992年6月1日经中蒙两国政府签署《协定》开放,每年开关4次,开关时间为每年3、6、9、12月的1-20日。2004年9月28日,中蒙两国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口岸开放的协定》,乌拉斯台口岸开关次数由原来的4次减为3次,共开关45天,即每年3、5、9月的16—30日为口岸开放时间。调整后的开关时间从2005年1月1日正式执行。 (二)口岸进出口贸易情况。1992—1994年是乌拉斯台口岸发展的辉煌时期,主要是易货贸易形式。进口商品主要是皮、毛、绒等畜产品。出口商品主要以面粉、日用百货为主。年平均进出口额1000万元人民币,进出口量7000吨,为自治州尤其是东三县边境贸易发展和出口创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5年开始实现现汇贸易至今,进口商品主要是皮张、毛绒等畜产品和废旧金属。出口商品主要是面粉、日用百货、酒精和少量的建材及机械设备。1998年5月国家对蒙古国畜产品进口实行禁令,贸易额不稳定。1999年至2006年年平均进出口贸易额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羊绒价格上涨),进出口量2000吨,基本属于维持开放。 (三)口岸发展规划及定位。乌拉斯台口岸是乌昌地区唯一的对蒙常年开放陆路口岸,围绕口岸规划目标,科学整合口岸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口岸建设和扩大口岸开放,努力增强口岸综合效能和对周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实现口岸由季节性开放到常年性开放,使乌拉斯台口岸成为乌昌地区对外开放重要的大通道。力争2012年实现进出口贸易额5亿元人民币,进出口量10万吨;“十二五”末实现进出口贸易额10亿元,进出口量20万吨,年均增长20%。 § 发展优势 乌拉斯台口岸 一是乌拉斯台口岸是距离乌昌地区最近的一个一类季节性陆路口岸,地理位置优越。 二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发展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同时乌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实现了强强联合,昌吉州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口岸经济发展,经济实力和对外影响力更进一步增强,对做大做强口岸经济将起到巨大的影响和推动力。 三是随着蒙古国财政状况好转,借鉴中国改革开放经验,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不断调整寻求发展的政策机遇,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兴起,乌兰巴托及较发达地区以及科布多省、布尔根县等开始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就近可选的就是中国的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蒙古国矿产开发悄然兴起,铜、铁等金属矿及原煤的开发也已小批量开采。蒙古国增加了布尔干(塔克什肯)口岸和北塔格(乌拉斯台)口岸海关和检验检疫人员编制,决定今年在乌拉斯台口岸对面的蒙北塔格口岸新建联检厅和生活设施,表明蒙古国开始对乌拉斯台口岸给予关注和重视,高层多次表示要向国家申请增加乌拉斯台—北塔格口岸开关时间和次数。 四是昌吉州与蒙古国开展经贸活动已有多年,历史上乌拉斯台就是一个古商道驿站。自1992年6月口岸开放以来,至今已17年,在蒙古西北五省有很高的政治影响力和知名度。蒙古国高层迫切希望同昌吉州加强经济贸易合作,合作项目重点是房地产开发、矿产合作开发、果蔬种植、园林绿化、食品加工、水力水电、独资合资建材企业等。计划今年10月在奇台县举办首届中蒙边界贸易洽谈会。 § 发展措施 乌拉斯台口岸 1、加大口岸投入,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口岸环境,提高和完善口岸功能。计划投资1.12亿元完成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6200万元,一是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立项投资4500万元,解决严重制约口岸发展的交通道路问题,二是2008年投资1700万元先期完成口岸主区域水、电、暖、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口岸主要联检设施的建设。“十二五”期间按规划分级分期投入4970万元,全部完成口岸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联检单位驻地建设和进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提高口岸联检查验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保证口岸经济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加大口岸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口岸互市贸易区建设,实现互市贸易快速发展,促进兴边富民。积极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各方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2、加大对口岸贸易的政策扶持。一是积极落实国家鼓励外贸出口的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宏观效应,鼓励各县市尤其东三县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商户利用口岸发展多种形式的对外进出口贸易,大规模地组织我州的轻工产品、农畜产品、建筑材料等特色产品进入蒙古国市场。二是大力扶持口岸地区及边境地区的民营、私营外贸企业发展壮大,成为口岸地区进出口贸易的主力军。三是加大对口岸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基础设施项目,对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的投资项目需配套部分由乌昌财政配套解决。四是2008年起,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口岸正常开关工作经费和口岸联检设施的维护。 3、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对外贸易。充分发挥口岸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中蒙经贸合作力度。一是争取每年由自治州或奇台县举办一次对蒙或对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洽谈会,重点邀请蒙古国西部五省政府代表团和企业前来参观洽谈。同时争取在蒙古国科布多省设立办事处,加强与蒙古国特别是西部五省的联系,促进对蒙贸易合作和交流。二是争取国家批准在口岸100公里范围内建立进出口加工区,进口蒙古国金属矿产、原煤和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三是积极参与蒙古国的农业、能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利用蒙古国铁、铜、煤矿和石油等资源,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投资开发和开展境外加工业务,向境外转移生产力,带动设备、技术、原材料出口。四是不断扩大对蒙古国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领域,提高我州对蒙古国经贸合作的层次和规模,促进对蒙古国经贸关系向高层次、多渠道、宽领域发展。乌拉斯台口岸 4、积极发展口岸边境旅游。加强与蒙古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州的旅游资源,组织蒙古边境地区公民入境旅游购物和探亲游、观光游,并逐步向奇台、昌吉、乌鲁木齐3 日游、5日游发展。结合旅游业发展经济,促进信息交流和商品销售,使边境旅游业的发展成为促进自治州经贸发展的重要形式和渠道。 5、优化口岸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适应口岸发展的需要。继续取得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新疆边防总队对口岸工作的支持,发挥口岸联检部门与蒙古国联检部门的协调对接作用,共同优化口岸通关、经营、征税、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6、不断强化口岸管理。继续以有效监管、方便快捷为目标,强化各种举措,加强口岸管理。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落实现场监管和远程监控两种手段,缓解口岸发展中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杜绝走私、非法出入境等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打造“文明和谐”口岸。进一步健全“大通关”组织保障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大通关”建设。根据形势发展需求,规划建设新联检中心,推行“一站式,一条龙,全天候”通关模式,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真正实现提速、增效、减费,提高口岸竞争力。 7、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口岸快速发展。口岸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环节多、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口岸所在县市要高度重视,把口岸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口岸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加强口岸管理、推进“大通关”建设、发展口岸经济的重大措施,及时协调处理口岸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口岸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口岸发展规划、项目和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口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发展需要,增加编制,加强力量,强化口岸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职能。要强化口岸开放意识和国防意识,确保乌拉斯台口岸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我州对外开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 § 市场前景 乌拉斯台口岸 蒙古国正处在建设期,且资源丰富,与我县乃至新疆有很大的互补性,今后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加快口岸建设对我县乃至新疆开展对外往来、商贸流通、旅游发展和山区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口岸是昌吉州的“稀有资源”,发展乌拉斯台口岸关系着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奇台县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根据中蒙之间的地缘优势和蒙古国国民经济结构单一、日用商品匮乏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继续扩大向蒙古国的出口贸易,通过出口贸易带动劳务输出、境外投资、文化交流及口岸加工业。 充分发挥口岸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中蒙经贸合作力度。争取每两年举办一次对蒙或对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洽谈会,重点邀请蒙古国西部五省政府代表团和企业前来参观洽谈,加强与蒙古国特别是西部五省的联系,促进对蒙贸易合作和交流。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在口岸100公里范围内建立进出口加工区,对进口蒙古国的金属矿产、原煤和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参与蒙古国的农业、能源、矿产资源的开发,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投资开发和开展境外加工业务,向境外转移生产力,带动设备、技术、原材料出口。不断扩大对蒙古国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领域的规模,促进对蒙古国经贸关系向多渠道、宽领域发展。加强与蒙古国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州的旅游资源,组织蒙古边境地区公民入境旅游、购物和观光,并逐步发展奇台、昌吉、乌鲁木齐3 日游、5日游,使边境旅游业成为促进地方经贸发展的重要形式。 蒙古国资源丰富,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将成为中蒙经贸合作的新起点。要发挥口岸优势,积极参与蒙古国的农业、能源、矿产资源的开发,深度加工,重点鼓励我州煤电、煤化工企业投资开采蒙古铁、煤、石油等资源,不断提高我州对蒙古国经贸合作的层次和规模,促进对蒙经贸关系向高层次、多渠道、宽领域发展。要大力发展境外加工贸易,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向境外转移过剩生产力,带动设备、技术、原材料出口。进一步扩大对蒙古国的对外承包劳务合作领域,促进我州对蒙古国的承包劳务合作向宽领域、高层次发展。 对外开放离不开口岸,发展外向经济、国际贸易、国际交往和国际旅游事业都必须通过口岸来实现。口岸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围绕服从于口岸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适应发展口岸经济的需要。认真推行“大通关”战略,全面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充分发挥口岸联检运部门与蒙古国联检部门的协调对接作用。优化口岸征税、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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